三、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根据县政府推行生猪机械化集中定点屠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放心肉”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度、入市经营检测制度和不合格猪肉定期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经营者主体准入、上市猪肉准入、索票索证和市场公开承诺制度。二是抓好责任落实。首先明确工商管理干部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市场主办单位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市场巡查,直接参与市场秩序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其次是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的主体职责,要求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在对市场经营户的管理工作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做到有错必纠,有害必查;再次是明确市场经营者的职责,要求其自觉服从管理,做到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不经营病死猪肉等劣质猪肉的公开承诺。三是注重部门联动。主动与农林、公安、国税、地税、卫生、物价等部门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即使在部门的合法利益有较大下降、执法难度增大、执法任务增多、执法成本增高的情况下,我们决不在严格执法上打折扣,确保收猪、送猪、猪肉运输以及猪肉分发、销售等各个环节管理到位,保证生猪机械化集中定点屠宰顺利实施,为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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