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Mitt Romney 喜欢开除人

   2023-08-21 互联网2630
核心提示:  总统选举只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面试,因此可以理解,只要我们谈论雇用,理应谈论解雇。Mitt Romney最近说到:我喜欢有能力解雇

  总统选举只是一个重要的工作面试,因此可以理解,只要我们谈论雇用,理应谈论解雇。Mitt Romney最近说到:"我喜欢有能力解雇那些为我提供服务的人。如果有人不会为我提供需要的服务,我将会让其他人为我提供这样的服务。"

  恐怖吧?怎么有人喜欢解雇别人呢?为了公平,他没有说他喜欢解雇任何人。他曾说喜欢有能力解雇某人。你也是这样,并一直在这么做。

  例如,比如说你饿了,想要吃一个汉堡,因此你去了一家快餐店。在那家快餐店,收银员很无理,找错了钱,速度慢的难以置信。现在,你又饿了,你会去哪里呢?不会再去找无理的收银员,你会去其它地方。你通过不再光顾此地,有效地解雇了那个收银员和她效力的公司。

  理发师,水管工,会计师,服务员,日托,杂货店和一大群人,经常被那些不赞成他们服务的人解雇。我们不把它看作一次"解雇",因为我们没有与这些人建立起正式的雇佣关系。我们只不过认为,这无非是"不再光顾"或"雇用其他人".但是,你任何时候中止这样的支付关系,你都是在解雇那个人或那个公司。(让我们正视它,你中止与一个公司的关系,更经常是因为它的员工,而不是它的产品。)

  你不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利而高兴吗?如果除非提前90天通知该收银员,并为她的表现制定改善计划,你就不能去另外一家快餐店,你会有多开心呢?荒谬,不是吗?

  然而,对于不称职的快餐店工人的管理人员,这正是他们在解雇一个人之前必须做的事情。同时,顾客正在解雇餐馆,但是餐馆却不能解雇问题所在。

  在美国的大多数工作中,每个人都是"随意"的员工。这意味着技术上,你能够在任何时候辞职,你也会因为任何原因或不需要原因被辞退,只要这样的原因不违背法律。在实践上,随意的雇用几乎不是公司的做法,多数大公司都特别制定有阻止这种做法的政策。

  除非你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通常称为"严重渎职"(不要问什么样的罪行属于这个范畴,因为其中有的罪行真的很明显),会被立刻开掉,在一个经理立案并得到上级部门和人事签署之前,大多数业绩不好的员工会经过很长时间。这是为什么90天业绩提升计划很常见的原因。另一个常见的情况是,仅仅忽略问题员工并希望她自愿辞职。

  在其余的业务活动中,我们不那么做。如果理发师意外把我的头发染成紫色,她会立刻被开除,如果水管工对我不礼貌,这将是他的公司最后一次接到帮我修马桶的电话。所有这些意味着,我喜欢拥有开除人的能力。

  法律上,公司保留随意开除人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大多数不会这么做,但是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需要有这个权力。开除一个员工的实际行动是痛苦和不愉快的,我还没有遇到一个喜欢开除人的人。(我直接参与过几千次的解雇。)但是经理和公司老板,甚至大街上的一般人都喜欢拥有开除人的能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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