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权诉讼正进一步展开,而上周,我们见识了目前最荒唐的一份证据。有人试图让我们去相信人们的陈述偏好(stated preference),而不是他们的展示偏好(revealed preference)。而每个经济学家都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对的。
周五,苹果公司的专家证人作证说,消费者愿意为该案所涉及的三项智能手机专利功能(苹果为此对三星提出了高价索赔)支付100美元。
麻省理工学院(MIT)营销学教授约翰。豪泽(John Harser)表示,他通过互联网调查了人们愿意为屏幕滚动和多点触控等苹果控告三星抄袭的技术支付多少钱。
而三星严正质疑了豪泽该研究与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决策之间的相关性。
我们应该就消费者的口头允诺来判定,三星是否应该赔付苹果专利?我相信,在这一点上,三星绝对没有错。几十年来,经济学家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我们,真的不用在意人们嘴上说什么。关于偏好,人们的确是这么说的,也会这样告诉你,但真要到了花费代价实践这种偏好时,人们就会改变主意。真正的偏好要看他们的实际行动,也就是他们从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偏好。
举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谁都会投票支持消除贫困,但很少有人会把自己的收入捐给穷人从而践行这个想法。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我们都支持消除贫困,但政府还是得强制我们纳税,然后用这些钱来消除贫困。
对于消费者愿意为一项技术功能支付多少钱,人们在互联网调查中所说的不足以反映他们实际生活中真正所做的。为此,我们需要研究人们实际上为这些功能支付了多少钱。例如对比包含与不包含特定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的销售情况。
尽管豪泽表示他对自己的调查方法有信心,但他最终还是承认,调查结果不一定与人们现实生活中真正支付的数额具备相关性。
“这两者之间存在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豪泽表示。
可不是么,即便它并非全没有意义,我们也无法从陈述偏好的调查结果中推知太多有关展示偏好的东西。因此,要确定侵权——假设侵权成立——所造成的损害,我们根本就不应该援引陈述偏好。
换句话解释这个基本观点:成千上万的男人都希望有朝一日能迎娶萨尔玛-海耶克(Salma Hayek;著名墨西哥裔美国女影星)为妻,但很少有人会像弗朗索瓦。亨利。皮诺特(Francois Henri Pinault)那样挣得百亿美元身家并最终抱得美人归。对于偏好,我们嘴上说的和实际准备做的完全是两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