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吴长江在重庆市南岸区设立了重庆雷士实业有限公司。2012年3月14日,又在重庆市南岸区设立重庆雷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新产品研发。
僵持与治理智慧
经过近三个月,罢工、经销商停止进货,以及供应商断供等并没有让吴长江尽快回归雷士照明董事会。而8月14日雷士照明发布的一份公告称“董事会认为重新委任吴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并不妥当”,吴长江回归雷士董事长搁浅。
雷士照明风波似乎成了一盘僵局。
在雷士照明,投资人和创始人吴长江无可置疑的是利益共同体,他们的原始目标非常一致:希望雷士发展壮大,业绩飙升,股价上涨,双方能够获得最大的资金回报。
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一向作风凌厉的阎焱,却眼见吴长江一些超越权限的企业运作时,开始在意企业经营管理权限的争夺,期望在发展方向上对雷士有一定的话语权。但双方的沟通显然缺乏有效的渠道。碰到性格强硬的阎焱对管理事项插手时,吴长江不免感到束手束脚,抱怨“外行领导内行”。所以,在公司对外收购等事项上,他不愿意经过董事会,因为他担心“不懂行”的董事会不支持其战略方向。
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最后吴长江被调查,辞职风波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引爆争端,股价暴跌,多方都损失惨重。
回顾雷士照明历史,阎焱一直在为雷士照明治理问题而努力,完善财务制度。
但中国的创业者大多都不拘各种条条框框的规则。而他们却又善于借助感情投资,笼络人心,因此往往对渠道、人才等核心资源有着牢固的掌控力。这都是投资人所无法具备的。中国的投资人往往出身于金融,较少有实业管理经验。在发生矛盾的情况下相互沟通成本很高。
如何尽可能避免创业者与投资人的矛盾产生,根本还在于建立更能保障双方平等利益的契约,各司其职。而创业者需更加注意约束自我,以符合上市公司规则或法律途径等更为资本市场所认可的方式解决问题。
公司治理是中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也是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制度前提,但完善治理之路是漫长的。中国自1998年掀起的轰轰烈烈的国企改革,就是一场制度大改革,但直到今天,还仍然在路上。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下,雷士不是孤本,这些企业引入外来资本走上上市的过程,也是其逐步调整改变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应该如何帮助其一步步走向成熟,而又不产生很大的动荡损失,这是企业创始人和投资人都需要思考的,也是中国正在蓬勃发展的股权投资基金要重新考虑的。
某只基金或股东的一己之力在中国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艰巨改革面前往往微不足道,需要一些制度配合。比如,企业在哪些节点必须完成哪些改革步骤,具体说,企业在什么时点必须完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如果雷士照明早一天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吴长江辞任CEO,就不会出现吴长江辞职后,雷士照明一夜间变天的景象,从而引发了雷士照明的恐慌:阎焱接任董事长,有施耐德背景的张开鹏任CEO.
正是雷士照明高层大换血的景象,引起雷士照明的恐慌猜想:施耐德预谋吞并雷士照明,赛富和施耐德合谋雷士照明等阴谋论是这场风波很重要的内在力量。尽管他们可能都只是假想敌。
在目前的中国,由于行业恶性竞争,股权投资基金在谈判中的地位正在下降,大家都避谈“控制”,主讲“服务”的大环境下,股权基金掀起公司治理结构的战役需要很大勇气,也可能会付出一定成本。
阎焱说:“这种谈判地位的下降只是暂时的。中国民营企业如果不走上规范化管理的道路,中国民营企业就很难走上国际舞台。因此,这条路是必须要走的。为此而付出一定的成本是必须的,也是值得的。当人们明白事情的真相以后,我相信我们的投资人会更加敬重赛富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我相信中国的企业家和投资界也会如此。”
他还透露,目前赛富的LP对其非常支持,LP同意赛富继续增持雷士照明的股份。
有效作为决定胜负
罢工、高管离职、供应商经销商停止供应原材料停止销售,雷士照明的销售网络也因此遭受LED灯具行业的偷袭,面临被分流的危险。同时,股价暴跌,投资者已深度亏损。但雷士照明风波尚未结束,胜负、方向不明。
施耐德态度模糊
当吴长江与阎焱的斗争公开化后,除这两方之外的雷士最大股东——施耐德,就成为吴长江与阎焱争取的对象。
施耐德去年7月以每股4.42港元入股雷士,而截至8月23日,雷士照明报收1.240港元。如何能尽快挽回巨额亏损并实现在此项目中的投资收益,或许才是施耐德选择站队的根本。
吴长江辞职公告发布几天后,有施耐德背景的张开鹏就赴雷士照明履职首席执行官,这也预示着雷士照明将进入一个新时代。但这样的人事变动令雷士的员工和经销商对施耐德产生了极大的不满,担忧施耐德会全盘接收雷士,并要求施耐德全面退出雷士。
这些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作为雷士照明的战略投资者,施耐德被业界形容为“极具侵略性”。
施耐德是一家专注电气电工产品的世界500强企业。公开报道显示,从1980年代起,施耐德先后收购了TE电器、实快电力、梅兰日兰和奇胜等世界著名电工品牌企业。纵观施耐德从1979年进入中国以来的发展轨迹,“收购和兼并”一直是该公司在华扩张的主线。
2011年7月,施耐德以每股4.42港元的价格入手雷士照明近3亿股,约占公司股份9.2%,同时被允许进入雷士中国分销网络并在工程销售领域进行合作。随着施耐德以溢价12%的形式入股雷士,赛富和吴长江控股比例分别稀释为18.48%、18.41%,两者地位未发生变动,施耐德成为第三大股东。
此后,在雷士员工和经销商强烈要求施耐德退出的呼声中,朱海对媒体表示,施耐德愿退出雷士管理层促成和解。他还强调说,施耐德从未计划干预、控制雷士;施耐德永远都只是雷士战略投资方,只有雷士业绩好,施耐德才能获利;施耐德认为“创始人是企业的灵魂”,拥护吴长江回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