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一类疫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一类疫病。
(1)在禽群中分离到H5、H7型禽流感病毒株式其它亚型致病毒株。
(2)未经免疫的畜、血清学和病理学均为阳性的;
(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其它疑似病例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
(4)发生可疑疫情时,经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一类疫病诊断专家组亲临现场,进行确认的。
(二)疫情的分级
依据一类疫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结合我乡实际,山大人稀,养殖量薄弱等因素。
1、1级疫情:同时有3个村发生疫情,或者在15日以内有2个或5个以上相邻村域发生疫点。或在某一地15日以内发生禽在500只、大家畜发生30—50头以上的,特殊情况可需划为一类疫情的;
2、二级疫性:在本乡区域内,2个以上村发生,或在本村区域内2个以上组同时发生,或在15日以内有3—5个疫点;或在15以内发病在500以下、大家畜在30—50以下,可划为二级疫情的。
3、三级疫情在乡区域内发生有以上病例的。
三、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在乡上设立一类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副乡长xxx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领导全乡有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由副乡长xxx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及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及有关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乡畜牧站
⑴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送检病科,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