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行“外来投资企业特别服务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老、弱、病、残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实施“阳光工程”。对外来投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与服务:免费咨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信息查询;对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资源的专项审批项目可先注册,后限期规范;申请登记注册材料齐全的当天办理;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无环境污染的行为,按规费征收标准减征百分之六十,对从事其它行业的减征百分之四十;免收合同文本费及鉴证费;免收消协、私协会费;工商部门在巡查监管中发现违法行为,实行法律、法规宣传并书面通知限期纠正,对在限期内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去年以来,我局共对外来投资企业减免收费18000元,对171户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不折不扣地落实优惠政策,对23户老、弱、病、残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阳光工程”,共减免收费175887元。
5、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贷款难的问题。为加快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优化信用环境,提升经营效益,我局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印发了《**县个体私营企业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工商所和个私协分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体私营企业诚信建设,全力配合支持好信用社开展此项工作。同时把握好政策界限,既注重解决个体私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协助把好信贷关,防范金融风险,共同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银企合作双赢。现已向非公有制经济户发放贷款证1070份,发放贷款4700万元。
6、以人为本,真诚为个体私营企业搞好服务。一是加强个体私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守法意识和市场应变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技能和经营水平,共举办培训班2期,参加培训人员300多人次。二是抓好典型,做好表彰先进工作,积极表彰对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诚信个体私营企业,努力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环境,共表彰诚信非公有制经济户17户。三是在行业发展上,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由商贸、餐饮、服务等日趋饱和的行业向第一、第二产业拓展,大力兴办生产型、外向型、开发型企业,发展前景好、见效快的种、养、加等项目,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个体私营企业在第一、第二产业的比重逐步加大。四是切实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出面制止,坚决制止“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