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军规:新品牌不适合连续剧广告
只有那些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品牌才适合采用连续剧广告的手法,新品牌是不宜采用的。“连续的广告情节需要以牺牲产品信息为代价,因为电视广告短短几十秒,花了太多时间去营造故事,留给产品信息的时间就不多了。因此,连续剧广告首先应该产生较好的品牌提示作用,再进一步吸引消费者去关注更深入具体的产品信息。而对消费者不熟悉的新品牌而言,消费者看了连续剧广告只会一头雾水,也就不会有兴趣去跟进了解。”一位专家如此分析。
新品牌不适合连续剧广告的另一大原因是“贵”,“连续剧广告成本高,制作费用不菲,而且拍得越长就越贵。”前奥美广告公司创意总监高祖侃对记者说。
第三条军规:需要多维度营销方式配合进行
“操作连续剧广告是件大事,是重磅炸弹,一定要有其他手段的跟进,比如事前的渲染要到位,否则会造成广告的浪费。”北京广播学院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特别强调。
以摩托罗拉为例,在这组连续剧广告推出来之前,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MOTO销售渠道的代表就已经被邀请参加时尚MOTO的新闻发布会,“当时的渠道人员都普遍认为,这样的广告形式与发布会很新鲜,很有气派。”摩托罗拉公关经理乔天云说。
不仅如此,后期促销与终端卖场的摆放也需紧密配合,比如消费者在店头看到了厂商的售点广告就会引起很多条件反射。所以,连续剧广告更多是为销售埋下伏笔,后续工作尤为重要。
第四条军规:品牌信息必须巧妙结合剧情
从传播的角度分析,黄升民认为,这种连续剧式的广告容易让受众在记住情节的同时,忽略了产品细节;而如果太注重产品细节,情节就不是很容易展开。“所以,连续剧广告的要求很高,既不能时间太长,情节又要精粹。剧情与品牌信息的结合也需要运用得很巧妙。”
对于这个问题,摩托罗拉的应对策略就是在每个广告的背后都强调其网站的网址,“无论是平面广告还是电视广告,我们都会在一个恰当的时机或者位置打出我们的网页地址,引导消费者去了解更多的信息。”崔洁告诉记者:“当然,最重要的是每一集广告片的最后都有时尚MOTO系列8款手机的全面展示,所以不管观众看到我们哪一条广告,都能看到我们的新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