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明星员工克里斯-帕特南(Chris Putnam)当年就是因为用蠕虫病毒成功入侵了Facebook系统而被另一个创始人达斯汀-莫斯科维茨(Dustin Moskovitz)发现并招进公司的。
加入Facebook后,我很快感受到了这家年轻公司无处不在的黑客文化。入职不到一个月我就参加了Facebook的传统节目——黑客马拉松(Hackathon)。在活动期间,自愿参赛者不管是公司高管还是普通程序员都会聚集在一起,甩开膀子通宵地趴在屏幕前面,天马行空地把任何想法转化为一行行代码,而马拉松过后则是一天的昏睡。黑客马拉松以兴趣为主要目的,但也出现了一些后来非常成功的产品,比如Chat,Messenger等。此外,也开拓了大家对产品形态的视野。在我参加的第一次黑客马拉松上开发的一个关于Photo的小功能后来在重写Photo功能时被实现。虽然这中间隔了一年多,但你展现给了大家,哦,原来还可以这么做。
在黑客马拉松进行中的每一刻,每个人只对自己的兴趣负责。黑客马拉松是释放想象力的狂欢。实际上Facebook的很多重要产品都是在这样的狂欢中产生的。在特立独行的黑客文化中,这样的活动能让参与者获得藐视权威的力量,在颠覆性的代码里找到改变世界的灵感。在这里对于热爱技术的极客来说就像是身处一个游乐场。
此外,扎克伯格在早期为Facebook订立的公司战略“快速行动,不破不立”(Move fast, break things)也颇有黑客之风。他曾经说:“我十分重视速度,这是我的个性的一部分。”
我记得自己加入公司后的第一个正式任务是允许用户在Facebook应用中心添加和卸载自己的应用。当时我作为一个新人并不清楚公司基本的代码框架和产品流程,为此我每天只能睡五个小时,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在五天时间内忐忑不安地完成了这个项。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刺激。
后来我体会到,重视速度是有原因的。在互联网时代软件工程师并不需要追求极致,而是应该不断地发布以达到目标;而iPhone等硬件产品,它对产品有极致的要求,因为硬件一旦销售出去,很难召回;而互联网产品则不同,它的代码只存在于服务器端,用户没有本地旧产品的负担。这就允许互联网公司不断地尝试改进,在这个过程中达到极致。
入职一段时间后,我融入并喜欢上了Facebook的黑客文化。工作中,同事之间喜欢相互竞争,比谁的代码写的又快又好。他们甚至为写程序打赌。比如一个赌局中,输的人要把自己的头发染成蓝色。牛人会对竞争上瘾,在这里我们的口头禅就是“代码胜于雄辩”(Code wins arguments)。
但是牛人并不是这么好当的。有一次在发布代码的时候我不小心犯了一个错误,让整个共享内存池崩溃了,导致网站中断访问达半小时之久。当时想死的心都有。可是参与修复的一名资深工程师却若无其事地对我说:“Harry,如果你从来都没让整个网站崩溃的话,你就不能说自己真正是Facebook的工程师。”
正是因为Facebook拥有很多黑客级别的工程师,公司的员工队伍并没有随着用户的增加而迅速膨胀,在这里平均每位工程师可以服务百万以上的用户,效率是业内最高的。
扎克伯格决定打造一家不仅仅是酷,不仅有黑客文化,而且能够赚钱的公司。
2009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我看见那个总是穿着拖鞋T恤衫的扎克伯格竟然穿着白色衬衫,打着领带走进了办公室。“这将是非常重要的一年。”扎克伯格说道。随后的一整年他在上班时间都打着领带。后来他还把这个作为一项重大的人生经历放在了自己Facebook主页上。“这可能是我的护身符,但他让我喘不过气来。”扎克伯格指着自己胸前的领带,向来采访他的史蒂芬-列维(Steven Levy)说。
列维作为硅谷著名的科技记者,二十多年前他的《黑客:计算机革命中的英雄》(Hackers - Heroes of the Computer Revolution)一书曾经激励了一代年轻的极客。列维认为,黑客文化最核心的价值观是“所有信息都应该是自由传播的”。可是在现实中黑客的理想主义总是会与冷漠的商业社会产生冲突。黑客教父斯图尔特-布兰德(Stewart Brand)在第一次黑客大会上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一冲突的根源所在:“一方面,人们希望以高价出售信息,因为这些信息十分有价值;另一方面,人们希望信息是免费的,因为获得信息的成本不断降低。”
扎克伯格曾经也是黑客价值观的信徒。他在Facebook早期极力反对网站商业化,甚至一度对条幅广告都非常反感;但随着公司不断壮大,用户数不断上升,扎克伯格逐渐意识到没有有效的商业模式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要么网站被越来越大的流量压垮,要么自己对公司的掌控会随着投资人资金的注入而逐渐减弱。这两者都是扎克伯格不愿看到的。扎克伯格逐渐意识到商业模式的作用,并带领团队积极探索,到后来COO桑德伯格(Sheryl Sandberg)就任,才开始把做市场、做收入专门立项。这也成为Facebook能够在众多社交网站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缺少正确商业模式的MySpace和Friendster迅速消亡了。
如今,列维把扎克伯格当作新一代黑客的代表人物。他在《黑客》出版25周年之际发表纪念文章《极客的力量:从盖茨到扎克伯格》(The Geek Power - From Gates to Zuckerburg)。文中写道:“对于黑客文化的新一代继承人来说,他们认为商业和黑客理想并不冲突,并且把自己的想法转化成了商业上的成功。”
这一年,我作为Facebook的一员投入到一项又一项旨在帮助公司商业化的项目中。
一开始我加入的是商业组,这个组当时正在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我参与开发的第一个产品是改造礼物商店(Gift Shop),该功能允许用户花1美元在商店里挑选一件虚拟礼物送给朋友,比如“虚拟生日蛋糕”或“虚拟玫瑰花”。这个项目在当年为公司带来了几百万美元的收入。
在这之后我又开始参与虚拟货币(Facebook Credits)的开发,该产品可以让用户从第三方开发者那里购买虚拟物品。在这两个项目中我慢慢开始从一个后台系统程序员走向前台,在工作中学会了很多诸如CSS、Javascript和Ajax等前台开发语言。这就是公司经常倡导的“跳出你的温柔乡”(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作为一个程序员,要勇敢去触碰陌生的领域,让自己的能力获得提升。这其实就是黑客精神的一部分。
到了年底我又作为技术负责人带领一个技术团队攻克信用卡欺诈难题。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团队让信用卡支付投诉率降低了75%.经过这些项目,我逐渐学会开发一个完整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能力,成长为一名全面的产品工程师。2010年6月,我转职为研发经理,成为公司里第一位中国籍的研发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