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怀揣着激情与梦想来到这个城市。
五年的城市生活是新鲜而又迷人的,但对于我这个从来自农村的人来说是充满苦楚与艰辛的。来之前的抱负和理想在着几年中被磨砺殆尽,泪水、汗水、血水到头来只换来微薄的薪水。在此期间我的心变得日渐宁静,有时又相当浮躁。我的血液中储存着从乡间带来的月光,还有城市注入的灯火与霓虹。我想我是否已变成了一个边缘人,一个不断变化着的统一体。
当我回到家乡,忽然惊奇的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习惯那带有碱性味道的地下水和落满灰尘的板凳。当我返回城里的时候又对这里的空气充满了厌很。就这样,我带着市民和农民的双重身份蛰居与某条街道的大院里,一边接受着城市对我外部形象的、和风度气质的改良;一边抵御着城市对我原本淳朴心灵作更进一不的诱惑、。我仿佛是在进退两难之间选择着进退,同时有在进退之间体现出自身的灵活和智慧。
为了不沦为时代的落伍者,为了不在感情上有愧欲乡土的 养育,我时常采取进三步腿一步的策略,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现代文明的洗礼,以与生俱来的表情回望同望乡村的道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在完全不同以往的生活中扮演着一个双重人的角色。
与乡村的简单相比,城市的复杂是不言而喻。我已不再像父辈那样对崭新的观念和潮流投以冷漠乃至轻蔑的目光。我比他们更努力,也更善于接受新事物,我对生活的理解也远远超过了父亲和祖父。我常常干出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然而我知道,任何时候我都不能忘却乡村带给我的情怀,我的血液中还流动着乡土的气息。我是被城市和乡村共同塑造相互的新载体,充当着城市与乡村话语的译注,以及城市与乡村的过度带,并在两者之间释放着不可替代的能量。
我是怀着深深的敬意来面对每一个春天的。记得在乡下的那些时光里,我仅仅以一只小鸟飞翔的姿态就能精确的感应到季节的变化。可就在我进城最初的几年,我原有的对于春天的那种与众不同的知觉开始大大减弱,以至春天降临了很久,我都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反应,我曾不止一次的黯然神伤。
我多么想立刻奔回乡村的老家,让久违的阡陌再一次回到自己的脚下,让自己的脚印和牧牛的脚印兄弟一样并列于刚刚苏醒的斑鸠的叫声和尚在做梦的小麦分蘖的绿色的交响之中,但城市的忙碌让这一切只能成为想象。
我和个父亲,一个农民,一个农民的儿子。有时我曾反复思考:父亲的一生和我的一生是否具有相同的价值?我是否实现了他的心愿?我无法计算得到的和失去的是否对等。父亲背影一样的乡村已成一生中最亲切的怀念,而城市正在用它镀金的手掌将我的生命推向更接近彩虹的境地。饿有充分的理由管 城市叫继父或继母,一生一世,我只能与其保持那种既亲密又生疏的伦理关系。作为直系亲属的乡村,却永远都在暗中主宰着我血液的流向,永远都在背后操作着我与城市之间的感情进程。
自从我的人生道路在这里转折之后,就仿佛我的肉体已成家立业,灵魂却似陀螺一般永远游荡在破旧的草帽与新款的时装边缘,像一场悬而未觉的梦。对于乡土的眷恋和对城市的敬仰,像我的月光多了几分深邃与世故,也使我筑梦的心灵多了一条可供依仗的归途。
其实,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远非我所描述的这般简单。当纤纤素手的春风以描眉的姿态小心又优雅的划向城市的眉梢。我便猛然领悟到,此刻我所急于表达的,原来正是我无法表达的那种欣喜的惆怅,那种失落与满足,那种永远也不能化解和诠释的矛盾与滋味。
我确实是一个边缘人。我走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胸中怀揣回忆、憧憬、希望、不满和忧愤;怀揣着激情、理想、梦幻和痛苦的种子。在生命中出身地寻找着一次真正的萌芽和真正的扎根,寻找着一次真正的、醉和一次真正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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