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后连上8天班 你怎么看?

   2024-01-18 互联网1140

已有公司视情调整安排“人性化”假期

早报记者 李淑平 实习生 陈惜媛

已经有单位根据员工要求或者单位实际情况调整自己的放假安排,并不与国务院的放假安排一致。

如果国定假日安排不符合预期,尤其会给单位或者员工的计划造成冲突怎么办?继续按照这个规定改变自己的计划?还是索性就按照自己的计划来休息?已经有企业选择了后者。

北京汽车之家网站人力资源总监杜宏在网上提到该公司元旦放假安排时,表示, “考虑到员工之前准备,又考虑跟客户的配合,以及跟家人一起的安排,公司今天下午例会决定元旦的放假略作调整:29日周六上班,30日周日至1月3日连放5天假,1月5日和6日按国务院安排上班。”

过节费不得抵扣加班工资

国务院办公厅等有关部门发出“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规定2012年元旦节日假期共放假3天:1月1日至3日。

本市相关咨询部门表示:2012年1月1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012年1月2日到3日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此外,过节费与加班工资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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