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鱼翅 曝恐怖真相后的思考

   2023-10-18 互联网160
核心提示:1月8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播出记者卧底暗访假鱼翅真相,曝光不少饭店所售鱼翅实际为人造鱼翅。人造鱼翅曝恐怖真相后,进而也查出

1月8日上午,央视新闻频道播出记者卧底暗访假鱼翅真相,曝光不少饭店所售鱼翅实际为人造鱼翅。人造鱼翅曝恐怖真相后,进而也查出,北京通州区一连锁饭店售卖鱼翅,用“鱼翅精”的调料调成,食用可能对人体有毒性,浙江省工商局官方网站发布了鱼翅市场的“六大乱象”。

“人造鱼翅”这一事件迅速在微博及各大论坛上走红,许多网友纷纷议论,发泄内心的不平:

@印象派柚子:人造鱼翅。吃的人不是伤鱼就是伤己!

@kevinlam1982:人造鱼翅?呵呵,没钱吃不起啊!

@非常痞:人造鱼翅。皮鞋真忙,又开始做鱼翅了。

@彬彬oumymy:人造鱼翅。之前极力提倡保护生命拒绝鱼翅,人们爱吃还照样吃。如今制假,估计爱吃的就不敢吃了。你跟中国消费者讲大爱不管用,得吓!

@活泼快乐的游侠:人造鱼翅。这是好事,保护鲨鱼了。

@我系小腌腌:人造鱼翅。我再也不敢说自己吃过鱼翅什么的了。

@沉辰CC:人造鱼翅。以后有机会吃鱼翅的话,应该吃还是不吃呢?

人造鱼翅 曝恐怖真相后的思考
 

人造鱼翅 曝恐怖真相后的思考
 

“人造鱼翅”恐怖真相背后的思考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困扰国民生活的一大难题。2012年12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中国基本公共服务调查报告(2012)》显示,人们最不满意的三项依次是物价水平、食品安全状况和环境质量状况。无独有偶,2013年1月4日,《小康》杂志独家发布的“2013年中国饮食小康指数”显示,89.3%的人“关注”食品安全问题,54.1%的人对当前食品安全状况“不满意”。可见,中国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已经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从注水肉、地沟油、合成猪血、假豆腐,到瘦肉精、毒大米、毒豇豆;从吊白块、敌敌畏、苏丹红、本地黑,到三聚氰胺、洗虾粉、一滴香、鱼翅精,不停接受的“新鲜名词”让公众不断加深对食品安全的忧虑。

一提到食品安全问题,大家就不由自主地谈法律漏洞,说违法成本太低,谴责执法监管不严等问题。这确实是问题所在,但法律和制度都是属于“补丁”的性质,事后救济的作用很大,但前置预防的效果却不理想。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问,究竟这些商家是为了生存,迫不得已才使用这些添加剂或有毒物质,还是仅仅为了赚更多的钱?也许这是一个双向的恶性循环,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但当大家都这么做之后,就变成了迫不得已。如何避免这种恶性循环?仅靠事后的法律救济和监管,显然不能治本。其实,有一个重要的东西,可以治本的东西,往往被我们忽视了,那就是商业伦理。

所谓商业伦理,就是商业活动中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核心内容是商业主体应该遵守的商业行为原则和规范、应当树立的优良商业精神等商业道德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伦理是商业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伦理的灵魂和核心。据统计,90%的美国商学院都开设了相应的课程,90%的世界500强企业都有成文的伦理守则规范员工的行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道德经济,发达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先进的商业伦理为之做支撑。只有这样,市场经济才会有序、有活力,才会低成本、才会安全,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我们国家是一个缺少商业伦理传统的国家,古代长期处于“重农抑商”的封建社会,近代又长期处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解放后我们又经历了三十年的计划经济时代。一提到商业或商业,首先蹦出来的词语就是“无商不奸”、“  无商不恶”、“商场如战场”,就是和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霸王条款、吃回扣、骗等联系在一起的。再看我们的家庭教育,商业伦理是完全缺失的,学校教育中,商业伦理几乎也是一个空白。即使是MBA、EMBA等专业的商业教育中,强调的最多的就是战略、经营、管理、关系,商业伦理道德课也是缺席的,或者仅仅是象征性的,甚至是误导性的,通用的《财务成本管理》教材,直言企业财务的目标是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国外的教材,则是综合考虑企业相关者的各种利益。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哈佛大学的研究就认为,原因除了华尔街受到的利益驱动、监管缺失之外,商学院也难辞其咎。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顶尖商学院都注重为华尔街培养所谓的“年轻且精明”的投行人才,“结果是那些涉世不深、又急于快速致富的人将世界推入深渊”。犹太人是全世界公认的会做生意的民族,他们也崇拜金钱。犹太人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观念:金钱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最好礼物。但是,犹太人并没有完全成为金钱的奴隶,因为他们相信,追求财富的前提是要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光明正大地赚,拿不义之财就会受到神的惩罚,他们认为灵魂的纯洁才是最大的美德。

人造鱼翅是不道德的市场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违规、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人造鱼翅恐怖真相背后的思考,对于餐饮行业流行的假冒鱼翅的做法,有关部门应当严厉打击,依法严惩,还鱼翅的本来价值。但是,对于每天庞大的鱼翅消费量,纪检监察部门是不是也应介入调查一下,看看这些鱼翅消费是不是都纳入了公款消费的账单?是不是都进到了那些大吃大喝者的嘴里?如果经过调查,公款消费在鱼翅消费中占的比例较大,是不是该出台一个“禁食鱼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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