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北京地铁五号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均出现蓝屏白字“王鹏你妹”四个大字,对此北京地铁官方微博称系工作人员操作不慎所致并向公众道歉。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一名名叫“王鹏”的律师欲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名誉损失费1元钱。但法院人员当场拒收诉状材料。
提起诉讼的北京律师王鹏在其微博中称,关于北京地铁五号线的差错,已严重影响到"王鹏"群体的声誉问题,他认为,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他作为受害者之一,将北京地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连续7天在早晚交通高峰的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向他和妹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名誉损失人民币1元。
王鹏的代理人丁海洋律师针对法院拒绝受理该案件的行为,指出对于法院立案庭来说,仅有义务做形式审查而无权做实质审查,只要起诉状合格、有基本的证据材料,法官对于主体是否适格、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构成侵权等方面,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而不应该直接拒收材料。
昨天下午,丁海洋又将立案材料快递到了西城法院,目前此事暂无结论。
当然对于此事,网友们多数认为律师王鹏的该行为是炒作,天下何其大,王鹏何其多,“律师王鹏”怎么能认为“王鹏你妹”中的“王鹏”就是自己呢? 显然有些故作多情、故意矫情。
也有网友引用张爱玲曾经说过的话称“出名要趁早”,看来王鹏律师一定悟出了张爱玲名言的话中要义:出名当趁早!一定要出名!
面对炒作质疑,律师王鹏称,中国人就如同一盘散沙,不触及到自己利益就会说风凉话、冷嘲热讽,几百年没有任何改观;有些更像野狗,就知道瞎汪汪,给点藏羹剩饭、同胞骨头,就跑到角落里啃去了。永远不知道属于自己的权利,只知道摇尾祈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