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电脑水平很“菜”的IT人

   2024-03-11 互联网660

他创造了美丽新世界

马云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先锋人物,同时又是互联网的另类人物。他不懂技术,不懂商业,却大胆创新、制造了与众不同的互联网商务。

马云对网络时代的前瞻性和执行力,常让人惊叹不已。

17年前在绝大多数中国人还不知因特网为何物时,他就投身于网络建设,创办“中国黄页”,提出并实践面向中小企业的B2B(Business To Business,互联网市场领域企业对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电子商务模式,为互联网商务应用播下最初的火种。

1999年,当这个对技术一窍不通的杭州三流高校留校英语老师以50万元人民币创业,开发阿里巴巴的时候,正是互联网热潮在中国的开始。当时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数动辄过亿,唯有阿里巴巴靠服务数十万中小企业主苦苦生存。

当互联网的寒冬到来之时,扎营于杭州一隅的阿里巴巴却生存了下来,到2003年实现了收支平衡。这一年结束时,其日收入已经达100万元。马云根据长期以来在互联网商业服务领域的经验和体会,明确提出互联网产业界应重视和优先发展B2B。他的观点和阿里巴巴的发展模式很快引起国际互联网界的关注,被称为“互联网的第四模式”。

此时,马云开始构建旗下的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交易平台——淘宝网。原本,全球最大的行业领跑者eBay通过收购易趣,在中国市场上已经获得了 90%以上的市场份额。为了牵制易趣围攻阿里巴巴的B2B业务,马云秘密进军C2C市场:八个人一杆枪,于是各自以《鹿鼎记》里韦小宝和他7个老婆在通吃岛上为情景,你来我往地做起了小买卖。

依靠免费策略和更本土化、人性化的服务,淘宝很快击败了已如日中天的易趣,仅仅两年时间就夺取了超过70%的份额,并迫使前者进行战略重组。

2005年起,淘宝已是亚洲最大C2C网购平台。为缺乏网购信用体系而创造出的支付宝,在独立之后也占据了第三方支付的老大地位。

2007年,马云把阿里集团的网站广告联盟业务“阿里妈妈”并入淘宝。这样,淘宝卖家的广告也可以像谷歌AdSense广告联盟一样,被推送到淘宝外的其他网站。2009年,仅淘宝广告一项,就给马云带来了10亿元收入。广告位卖得极其火爆。

2008年,针对B2C(企业对消费者个人)业务的淘宝商城(后改名天猫)成立。淘宝对进驻商家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提成和“进场费”。尽管当时占淘宝总成交额的比例还非常小,但很快成为为淘宝产生持续现金流的业务板块。

一个日益庞大、高速成长的电子商务帝国的雏形,正在形成。

它正在悄无声息地影响着几百万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科幻小说里的情景正在变为现实——一个现代宅人,借助淘宝,可以足不出户地完成购物,做小买卖,缴纳水、电、煤、通讯、房租等费用,信用卡还款等一切日常生活环节。

现在的这个时代不是沈万三(明朝苏州富商)般“坐商”的年代,也不是广州十三洋行“行商”的年代,现在是马云和他的“网商”们风生水起的年代。找不到生意,用阿里巴巴;没有市场,请用淘宝;商道狡诈,还好有支付宝。马云,用他的开拓与创新魄力,一手制定了中国电子商务的游戏规则。他创造的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个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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