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村支书回应非法集资质疑:1300万不是分红

   2023-05-12 3690
核心提示:土地流转四川样本  作为解决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矛盾的必经之路,土地流转被称做世界性的难题。在中国很多名不见经传的村落,一

土地流转四川样本

  作为解决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矛盾的必经之路,土地流转被称做世界性的难题。在中国很多名不见经传的村落,一次次自下而上的探索与变革成为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注脚。

  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建设村农旺合作社的1300万元现金“分红”被媒体热炒,这让公众对土地流转下的农村经济产生诸多遐想,也让建设村及村里的带头人站在了风口浪尖,随之而来的质疑与争议甚至让村里人惊慌失措。

  2014年1月下旬,记者深入冕宁县建设村,采访该村带头人及诸多村民,并从冕宁县多地及多个政府部门核实,试图将建设村千万“分红”背后的土地流转经营学清晰还原。而记者也发现,建设村土地流转与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亦存在诸多探索与困惑,这也是大多数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们不是土豪。”高大黝黑的金洪元坐在悍马车里吐出这句话。望着车窗外建设村整齐的别墅和农田,这位村支书不时用手心搓着额头懊恼“不该叫记者来”。

  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冕宁县建设村一夜走红。当一年一度的年终奖时刻到来时,建设村的现金“分红”让太多人羡慕不已。然而,伴随“网友求入赘”、“土豪村”、“最牛年终奖”等调侃,“非法集资”、“圈钱”等质疑也随之而来。

  走红后的几天里,建设村村委会异常忙碌。税务、民政、银监等多个当地部门开始询问建设村 “分红”的细节。1月20日,拿着刚刚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建设村村支书、农旺合作社理事长金洪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建设村土地流转是真,新农村建设是真,农民富裕了也是真。

  1300万不是分红

  1月17日,建设村村委会主任朱万武正忙于整理一份向冕宁县报送的建设村“分红”构成材料。朱万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每天来的媒体很多。“这个村成现在这个样子,有正面评价,也有负面的,大家说法不一。”

  “走红”后不久,地税部门上门“拜访”。1月21日,冕宁县地税局第一税务所所长杨远华告诉记者,建设村年终分红报道的第二天,他就和有关部门一起去建设村询问分红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财务数据。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是营业利润的分红,应该算做股息红利,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但农民合作社享受一些免税政策。“合作社盈利分红需不需要纳税是新课题,我们还需要研究请示。”杨远华表示。

  网络热传的1300万“分红”被金洪元极力否认,“这并不是分红!”

  建设村提供的资料显示,农旺合作社2013年“分红”的1300万元由4部分构成。其中1040亩土地流转租金共156万元,占“分红”的12%。金洪元表示,这部分并不是分红。流转土地按照每亩每年1500元的价格,由承包大户交承包费给合作社,合作社再返还给农民。

  此外,农旺合作社分别投资1300万元、1495万元和2925万元给冕宁县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沙场及冕宁县洪元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三合电站。这3家被投资单位都协议承诺,4年内无论盈亏,每年按照年息20%向农旺合作社支付费用。2013年,这三笔费用共1144万元,也就是外界所称的固定收益分红。

  金洪元称,在这5720万元的投资中,合作社吸纳入股的村民自有资金只有3700余万元,其余1900余万元也成为争议焦点之一。金洪元称,该部分资金是他以个人持有的水电站股权作为抵押担保,帮助农户从银行获得贷款,农户利用贷款资金发展产业,赚来的钱再投资入股。

  一位村民的入股凭证显示,贷款是用金洪元的长兴电站股权抵押担保,贷款分红年息20%,除去当年银行利息,剩余部分分给农民。这种操作或许也是引来银监部门关注的原因之一。

  “我没非法集资,没乱搞其他问题,更没偷税漏税。”对于质疑,金洪元坚决否认,他还认为,“这个钱本身就不是什么分红,是给村民支付应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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