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争取群众监督,确保收到实效。按照中央通知要求,集中整改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组织、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的整改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党组、机关党委和各支部要在适当时候交流党组织和所属党员个人整改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搞好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健全和完善政协机关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要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抓好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让党员受教育,使群众得利益”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政协机关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问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有制度而没有坚持执行的,要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根据党纪国法、《政协章程》,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制度建设要注重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戒形式主义。一是各党支部要重点建立“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党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党员保持先进性提供活动载体。各党支部要制订标准及活动规划,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奖惩机制,将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等明确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发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争先创优意识。将工作目标量化、任务细化、措施硬化,实行动态管理,使工作有导向,衡量有标尺,奖罚有依据。要切实真正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三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末位淘汰等制度,逐步建立“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和“优者进,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引导职工干部树立“在其位谋其政,在其位干其事,在其位尽其责”的观念。四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把内外监督和事先防范结合起来,保持领导干部公正廉洁,促进精神文明的深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