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3-10-05 互联网2040


  一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党员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在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广泛参与,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确定初步人选,确定预备人选要召开党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不能以领导个别沟通代替;规定由党员划票产生的,不能以举手表决方式代替,使选出的代表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意愿。在换届选举时,要讲清领导班子构成的原则和提出候选人的指导思想,并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认真解答选举人的询问,让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多的了解。

  二是既要履行规定程序,又要统筹兼顾。两个条例对代表、委员、书记的产生都分别规定了周密细致的程序,会上下发的《全县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运行表也对出席县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时间和程序步骤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程序和规定是发扬党内民主、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证。在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各党(工)委、直属总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工作,不能凭主观意愿行事,随意简化程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应向县委呈报审批的召开党代会和委员会组成人员预备人选的两个方面请示事项,一定不迟于规定的一个月前,一定要做到事前与县委组织部沟通,不沟通的,有关会议不能开,请示报告不能报批。此外,县委考虑到乡镇目前的实际工作量和部分基层党委的实际工作需要,对这些党委委员规定设置为9人,党委班子按4职配备,书记1人,副书记3人(其中1人兼任纪委书记)。这是县委为加强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委员的选举要实行差额选举,为确保选举的顺利实施和组织意图的实现,有关基层党委在实际操作中,在严格履行程序的同时,对差额比例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作适当调整,总的原则是不宜过大(可以掌握在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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