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节省开支,在外租房时往往选择与他人合租,可这合租也是存有一定风险的,室友选不好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与麻烦。日前,光明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就破获了一起偷盗合租室友财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场抓获,目前,被取保候审。
近日,市中公安分局光明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振兴路丽景园小区租房的王某丢失了黄金首饰三件,经调查发现与王某合租同一房屋的曹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原来13日晚上七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曹某趁王某外出之机,将其屋内黄金首饰三件盗取,总价值五千余元,盗取后曹某迅速将脏物低价出售给某珠宝行,幸好民警接警后及时处理,将首饰从珠宝行截回,退还给受害人,而犯罪嫌疑人也被光明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