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市人大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推进表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建议整改到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部队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消防工作体系,以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法》所规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要完成开设消防专栏的任务;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乱拉乱接、超负荷运转、违章作业等的打击力度,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教育部门要结合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校园的消防安全,并在9月1日前完成在城区小学全面启动“消防知识进课堂”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整改是目的,处罚是手段”的原则,以整改为主,一般不关停,但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或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同时要严把审核、验收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于8月31日前建立定期火灾隐患整改通报制度,加强舆论监督的压力。同时,消防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建立消防监督执法备案登记制度,对那些把关不严,执法不力,监督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其失职的责任;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在9月15日前制定园区消防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园区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布局、同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问题产生。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全力以赴的抓好七条意见的落实,使我市的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导致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办理情况于9月12日前报市防委会办公室,市防委会办公室于9月14日前进行汇总,并上报省防委会、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