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银企合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银行选择企业,企业选择银行,在竞争机制中优胜劣态,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由于种种原因,银行有钱放不出去,企业要钱又贷不到款,导致银行和企业都存在“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市场经济运作规律中不断发展壮大,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这里必须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和企业都是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利益上是互惠的。银企双方应完全按市场规则来“游戏”,按照市场规则建立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因此,银企双方一方面要平等互利、互相依存,银行要把服务企业作为重点,企业也要把支持银行发展作为重要责任,通过对信贷资本的供需行为来满足各自的经营需求,共同获取利益;另一方面必须恪守信用,认真履约,真诚合作,相互支持。只有这样,银企双方才能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求得共同发展,实现银企“双赢”的目标。
(三)加强银企协合作,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70%投向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负债70%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有近70%的国有企业经营亏损,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数超过20%。就我县而言,2010年以来,全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达6.7亿元,不良资产比率高达35.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2个百分点。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不仅要求金融部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而且要求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同时,又要求银企双方加强合作,共同创建良好的信用体系。一方面加强金融机构自身信用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建立信用环境等级评定制度、失信惩戒制度和各类信用评级标准,建立以信用征集、查询、评估、披露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规范企业经营中的信用行为,堵塞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