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完全符合十六大提出的“四新”要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就是发展的新思路,是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是改革的新突破,是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创新的新举措。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特点和要义是“创业”,即科技人员到农村创实业。这项工作需要党政推动,科技支撑,项目带动,金融支持,市场运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以及广大科技人员,要进一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进一步探索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运行机制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作为一种新事物,其产生和发展尤其需要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这在过去一年多的实践中,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尝试,也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得到了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的肯定。这就需要我们在探索和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运行机制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科技项目,突出科技创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舞台上,科技具有支撑的作用。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要抓住这个本质,在农业产业化全过程中,从项目的策划,到产品的开发、生产,到市场销售,整个过程都要体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科技特派员项目的策划和运行要盯住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因此,选择和运营有竞争力的科技项目,始终是科技特派员的立足点和基本特征。科技特派员所确定的创业项目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都要采用新的科技成果,推广大量优质新品种、新的栽培技术和先进设备设施。
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中,要始终突出科技创业。怎么创业?就是最终要使科技特派员成为业主,或者成为股份公司的一个股东。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意识到,要解决“三农”问题,要发展县域经济,要走向市场化,做大做强,没有一批创业者不行。但创业者不懂科技或不会用科技不行。为了使科技特派员到农村有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县委、县政府在保障措施上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保编制、保工资、保待遇,使科技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农业生产第一线进行创业。在人员选派上要始终坚持行政选派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县内人才与县外人才相结合,创业型人才与服务型人才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考虑基层的需求,充分尊重科技人员的意愿,做到科技人员下到基层顺心,创业时用心,用人单位放心。同时,还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租赁经营、独资创办、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与农民群众和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技创业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