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整顿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各级党政干部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又要看到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有利因素,消除各种认识障碍和思想顾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树立必胜的信心,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真抓实干,长抓不懈,坚决扭转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的落后局面,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
前不久,我市召开了全市社会治安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从总的情况看,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平稳的。去年全年,我市有效防范了特大恶性案件和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是基本满意的。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市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些地方人民群众仍然缺少安全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出租屋,给社会治安稳定和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据调查,近年来,我市抓获的各类刑事犯罪人员中,有80%是外来暂住人员,这些人当中有90%以上落网前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城中村”的出租屋居住。出租屋成为外来犯罪高危人员的藏身之处和活动场所,出租屋最密集的地方,往往就是刑事犯罪活动的集散地,是刑事案件的高发地带。因此,通过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及时有效地掌握藏身在出租屋、混杂在外来人员中的犯罪高危人员的情况,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对于搞好我市社会治安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的体制作了重大的改革。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建立了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街镇建立了实体型的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受各职能部门的委托,代办外来暂住人员登记及核发暂住证,代办房屋租赁证及治安许可证、出租营业执照,代收缴税费、开展劳务中介等管理服务业务,指导各居(村)委会的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一条龙”服务。各居(村)委会成立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在街镇管理服务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各项具体管理服务措施,形成了“政府牵头,各家参与,统一管理”的综合管理机制,这是新形势下我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