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大调处机制,推动“平安大仪”创建工作
1、建立机构
各村(居)委会、行业协会以及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调解室(站),明确民调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民小组组长为调解员兼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调解室办公桌椅、条凳沙发、电话以及档案橱柜齐备,各项制度齐全,该上墙的要上墙,该公示的要向村民公示。
2、规范运作
各调解室(站))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明晰受理范围,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并做好登记、归档等台帐工作,能够形成卷宗的一律形成卷宗.对于不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呈报镇调处中心。二是调处工作要按照实用、效能、简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测预警、信息上报、重大纠纷快报、档案管理、督查回访、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要求每月20日前上报社会矛盾纠纷月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对影响大、涉及范围广的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防止矛盾激化;警惕上访、集访事件的发生,注意从源头处化解。三是调处过程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3、时间安排
通过借鉴和学习,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台帐制度。各村(居)调解室必须于5月底前完成软件材料和硬件设施等各项工作,6月起全部运行。
(二)建设标准化综治办,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村(居)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综治办建设,按照市政法委的部署和下达的标准化综治办各项要求,结合镇综治办“三个三”防控体系建设步骤,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创建工作
建立健全村(居)综治办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以创建为契机,促使基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管理、高质态运行,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村(居)综治办维护社会稳定、驾驭调控地方治安的能力,筑就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