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教育整顿的目的,是要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存在的律师与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少数律师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严肃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经过近一年的整顿活动,我们的工作见到了成效,达到了目标。一批缺点和不足得到了纠正和完善,一批科学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总结和归纳一批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将受到表彰和嘉奖。
通过集中教育整顿的全过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加深了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意义的理解。中央领导对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司法部、省司法厅认真部署开展教育整顿,其基本的论调,是充分肯定了我国律师队伍本质和主流,强调律师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提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通俗的说,是整好,而不是整倒。
经过这次教育整顿,广大律师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得到增强,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维护和提升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形象。有人说,2010年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来到了。这也正是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意义所在。
四、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随着教育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阶段式的集中大规模整治工作固然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要想巩固和扩大这种效果,使律师队伍建设工作长期化、科学化、制度化,必须构建一套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因此,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应当是律师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教育整顿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司法部要求把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在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