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
当前,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市场经济大潮的负面影响也波及到社会各个层次,各种不健康的思想随时都有可能腐蚀我们的法官队伍,再加上社会生活的不断更新,人们的活动领域也不断扩大,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关系,而法制建设的规律是法律制度的制定相对滞后于社会现实的发展,因此,许多新的社会关系尚未得到法律充分明确的调整。在这种情形下,法官要有维护公正的自觉性,要在审判活动中不迷失方向,能够作出符合法律精神,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的裁判,就必须具备敏锐的政治觉悟,积极健康的思想基础。为此,**县法院高度重视法官的思想建设,几年来始终坚持每周安排两个晚上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提高广大干警的辨证思维和理论水平;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及“5·31”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跟时代步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新更好的服务的时代意识。通过学习,广大干警保持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审判面前不迷失方向,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性。
三、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改进审判工作作风
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追求实体上的公正永远都是相对的(因为裁判案件是以由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为根据的,即使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相一致,也只能以法律事实为根据),再加上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存在,使得追求实体上的公正仅仅是一个理想的目标,法院的裁判无法对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实体上的绝对公正。而程序公正和法官的行为举止是绝对的、看得见的,它能保证实体上的公正,因此,法院在尽最大可能做到实体上公正的同时,更要注重程序上的公正,因为只有程序的公正才能使相对公正的裁决为广大的人民群众看见,被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所认同和接受。因此,有关于影响程序公正乃至影响实体公正的审判作风问题,必须得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