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的内部校准及CNAS的认可政策解读

   2023-06-15 互联网3010
核心提示:0 引言 溯源性是对检测实验室的测量设备和检测结果的基本要求。由具备能力的校准实验室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是实现测量溯源性的主

   0  引言

    溯源性是对检测实验室的测量设备和检测结果的基本要求。由具备能力的校准实验室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是实现测量溯源性的主要方式,但对于一些专用检测设备,由于应用领域窄、数量少、缺少标准方法等原因,没有或很少有校准实验室具备这些专用检测设备的校准能力或获得认可机构的认可,致使检测实验室难以寻求到获得认可的校准服务提供者。多数检测实验室对这些专用检测设备自行校准。本文结合相关国际文件,对检测实验室内部实施的这种校准活动,以及CNAS的认可政策和一些实施问题进行解读和探讨。

    当实验室具备相应的校准能力,并符合我国的相关计量法规的规定时(如最高计量标准通过建标考核),也可以对通用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准。由于相关计量法规的规定比较明确,对通用计量器具的内部校准本文不做探讨。

    1  国际标准对检测设备的校准要求

    ISO/IEC 17025第5.6.1条规定“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对于检测实验室,其使用的测量设备和具有测量功能的检测设备(以下简称检测设备),除非已经证实校准带来的贡献对检测结果总的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实验室应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

    检测实验室应对其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并结合所使用检测设备的计量特性、性能和使用要求进行分析,确定对不同检测设备的校准要求,比如校准周期、校准途径等。

    对检测设备的校准,ILAC-P10第1.4条(d)规定“在溯源链中从事校准活动的实验室或机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比如证明他们是获得认可的)。”第2条(c)规定“当与溯源性有关并且技术上可行时,ILAC成员机构应要求其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确保他们的内部校准和/或认可的检测结果的溯源性”。

    对于“溯源性”,在ISO/IEC指南99(VIM)中是术语“计量溯源性”,其定义为“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与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每个链接点均对测量不确定度有贡献。”根据ILAC-P10规定的溯源性原则和CNAS-CL06的规定,应通过不间断的溯源链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其实现方式可以是通过溯源到外部的获得认可的校准服务提供者,或者溯源到国家计量院或国家参考实验室或有证标准物质或协议标准或约定方法。

     2  认可机构对内部校准的政策

    在ILAC-P10第2条(c)中提及了有关“内部校准(In-house Calibration)”的要求,对该条款可以理解为,检测实验室可以对检测设备进行内部校准,当检测实验室对其使用的检测设备通过内部校准方式进行溯源时,应能够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校准能力,其使用的计量标准、校准方法等应符合溯源性要求。

    国外部分认可机构承认通过内部校准实现对于获认可的校准、检测或检查活动有关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支持,代替寻求外部获得认可的实验室的校准,并制定认可文件规定实施内部校准的要求,同时明确认可机构将通过评审确定这些活动的能力。这既符合ILAC的有关溯源性政策,也保证了认可机构对检测结果溯源有效性的评价。

    CNAS一直关注内部校准活动并开展了相关认可政策研究,于2011年发布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该文件在基本原则方面,参考了部分国外认可机构的有关内部校准文件,通过制定CNAS准则文件的形式,确定了CNAS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认可要求。该文件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检测实验室的内部校准活动,确保检测结果的溯源有效性。该文件适用于申请或已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对其与认可能力相关的测量设备实施的内部校准,但实验室的内部校准能力已获得CNAS校准实验室认可或已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除外。

    3   CNAS的内部校准政策解读

    CNAS于2011年2月15日发布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2011年7月1日实施。该文件属于CNAS的认可准则类文件,具有强制性。本文的作者均参与了该文件的制定,以下谈一下对该文件的部分内容和一些实施问题的理解。

    3.1  对内部校准定义的理解

    在ISO/IEC指南99(VIM)中没有“内部校准”术语,在ILAC文件中较早提及内部校准的是ILAC-G2:1994,其第5.4条中包含这样的描述“内部校准实验室的任务是利用其可溯源到获认可实验室或国家计量院的参考标准,定期的校准其公司内部使用的测量和检测设备。”,由于该文件制定的时间较早,其对内部校准的有关内容与目前国际上对内部校准的认识存在一些差异。澳大利亚NATA的NATA-TechNIcal Note 28文件中的“内部校准”的定义为“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校准结果仅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认可的检测或校准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CNAS-CL31中的内部校准定义为“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使用自有的设施和测量标准,校准结果仅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认可的检测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对CNAS-CL31中内部校准定义的理解,涉及到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是否属于内部校准活动,因此,需要对该定义中的一些表述做进一步的说明。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或部门,可以是测量设备的使用者,也可以是实验室所在组织内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对“所在组织内部”的理解为:在同一个法人组织内,或在同一个管理体系覆盖下。
     3.2关于适用范围的解释

    CNAS-CL31仅适用于检测实验室,这是因为检测实验室对内部校准的需求较多,并且目前其也普遍存在内部校准活动,但在认可评审中发现检测实验室的内部校准活动存在不规范,甚至不能证明溯源性的问题,并且检测实验室的评审组通常没有安排校准专业评审专家。而对于校准实验室和标准物质生产者,其评审组通常均熟悉相关领域的校准,具备评审相关的内部校准的能力,现场评审时可以有效评价其内部校准活动的溯源有效性和规范性。

    同时,从认可评审的目的来看,其核心是保证测量结果的量值溯源有效性,因此,对于实验室内部已获得认可的校准能力或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项目,CNAS可以直接采信其溯源性和校准能力,CNAS-CL31不适用。

    3.3关于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问题

    对内部校准能力的认可评审,是为保证相关检测设备和其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而进行的,其内部校准能力不属于认可范围,因此,认可评审只关注其溯源性以及实施的规范性等。对于是否应通过最高计量标准建标考核,由实验室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对已通过最高计量标准建标考核,但没有获得认可或取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项目,可在认可申请时提交建标考核证书,经CNAS书面审查确认其内部校准能力,现场评审时可以不安排校准评审员。

    这一点不同于对申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的要求,CNAS目前对申请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符合相关计量行政法规规定的建标考核范围的,要求提交计量标准建标考核证书。

    3.4对测量设备进行的“内部比对”是否属于内部校准

     对于有相应的标准方法(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应按照标准方法的规定正确配置计量标准设备和辅助设备,按照标准方法规定的项目和程序进行校准。对于没有相应标准方法的检测设备,应按照国家量值传递和溯源的要求配置适当等级或测量不确定度的计量标准设备,并按照内部经批准和确认(验证)的校准方法进行校准。

    一些实验室对通用计量器具不按照标准方法规定的技术要求,自行用简化的方法对通用计量器具进行的“校准”或内部比对,不属于有效的校准,也就不是规范的内部校准活动。对由于我国的计量机构没有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而无法直接溯源至国际单位制的某些特殊检测设备,可根据其测量原理、结构,采用“分部法”(见JJF1094)校准。无法校准的,应定期进行国际或行业间比对等。

    检测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校准物品(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应有溯源证书,并妥善保存、维护和正确使用。当可行时,实验室应定期检查(核查)和分析其参考值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当可疑时应重新购买或标定(校准)。

     3.5  对能力验证的要求


    对内部校准的校准能力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要求,CNAS-CL31第5.3.1条规定“实验室应寻求和参加适当的能力验证活动以对其实施的内部校准活动进行质量监控,当可能时,这些能力验证活动应符合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该条款的理解是,对于CNAS-RL02及AL07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领域中的通用计量器具的内部校准,应满足CNAS-RL02要求;对CNAS-RL02及AL07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领域和检测设备,应采用其他方式(如CNAS-CL01第5.9.1条给出的方式)进行质量监控。

     4  结束语

     检测的产品种类繁多,对其性能的检测需要使用各种专用的、特殊的检测设备,虽然这些检测设备的测量原理通常并不复杂、准确度要求也不高,但其溯源性对检测结果有直接的影响。考虑到这些专用或特殊的检测设备往往难以寻求到有效的外部溯源机构,因此,检测实验室对检测设备进行内部校准是较为实际的做法,国际标准中也认可这一溯源方式。对认可机构来说,在认可过程中充分关注检测实验室的内部校准能力是必要的,因此,CNAS审慎的制定了有关内部校准的政策文件,并将关注该文件在保证检测结果的溯源性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S]
[2]ILAC P10:2002 ILAC Policy on Traceability of Measure-ment Results[S].Australia.2002
[3]ILAC G2:1994 Traceability of measurements[S].Aus-tralia.1994
[4]Irish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INAB PS13 Policy onthe Performance of In-house Calibrations.Irish.2007
[5]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sting Authorities.NATA-Poli-cy Circular 12 NATA requirements for the performance ofcalibrations in-house.Australia.2009
[6]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S].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2

本文作者:曹实林,志国陈,延青周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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