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气体分析仪中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

   2023-06-15 互联网2990
核心提示:摘要:介绍气体分析仪器中放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放射源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叙述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基本原则及其合适的处理

     摘要:介绍气体分析仪器中放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放射源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叙述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基本原则及其合适的处理方法,最后阐述放射源的安全管理。

    在气体生产行业使用的气体成分分析仪器中,有一部分是利用放射源作为激发能源进行成分检测。一方面,放射源的正确使用在某些分析方法中能够有效地提高检测灵敏度及改善仪器的相关性能;但另一方面,放射源在使用和失效后的处理过程中,如果不了解正确的使用和处理方法,就有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对生存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1 气体分析仪器中放射源的使用情况

    在国内外气体生产及相关行业和部门使用的气体分析仪器中,通常是具有较高检测灵敏度的微量气体分析仪器带有放射源装置。气体生产行业常用带放射源的气体分析仪器及其放射源类型见表1。气体分析仪器内部常用放射源的特性参数见表2。

    2 放射性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带有放射源的分析仪器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分析仪器运行的过程中,分析仪器出口气体带有放射性污染物,气体放空时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使接触被污染空气的工作人员及公众受到伤害。

    (2)在分析仪器中,检测器系统被损坏或被污染时,常用试剂清洗放射源表面,用过的试剂就变成了带放射物质的废弃液体,如被排入下水道或地面以下,均会给环境造成污染。

    (3)当分析仪器大修需要更换新的检测器放射源时,已报废的放射源如不按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和处理,随意丢弃会对接触人员造成伤害或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由于放射源使用范围广、用户多,废旧放射源数量大、存放分散,不少地方存在着数目不清、账目与实物不符、去向不明、性质和状态不明等问题。因而废旧放射源的丢失、遗弃、被误置、丧失看管、非法转移、违规处置等事件在世界各地屡有发生,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损失,而且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我国每年发生几十起有关放射性物质的事件,造成多人不同程度的伤残以及环境污染。另外,在国内也发生过数起因分析仪器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不了解放射源使用及处理规定,随意打开仪器内放射源存放室,导致工作人员不恰当地接触放射源后发生疾病和死亡的事故。

    3 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

    放射性废物不恰当的管理会在现在或将来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履行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各项措施。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征集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经理事会批准,在1995年发布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基本原则(以下为摘录)。

    (1)保护人类健康。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确保对人类健康的保护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必须控制工作人员及公众受到的辐射在国家规定的允许限制范围之内,并且合理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

    (2)保护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达到环境保护可接受的水平。优选的办法是把放射性核素浓集和包容起来,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在准许的限值内将其释放到大气和水中。

    (3)跨越国界的保护。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考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跨越国界可能的影响。

    (4)保护后代。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保证不给后代造成不适当的负担。

    (5)纳入国家法律框架。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在适宜的国家法律框架内进行。国家应制定法律框架,发布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审管职能必须与运行职能分离,使放射性废物管理实现独立的审查和监督。

    (6)必须控制放射性废物产生量,使其尽可能少。

    (7)兼顾放射性废物产生和管理各阶段间的相依性。

    (8)保证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的安全。

    4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4·1 气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在放射性物质操作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含放射性微尘、放射性气溶胶和放射性气体的气载放射性废物。气载放射性废物净化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去除或降低放射性污染物,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

    气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方法有多种,因具体环境情况而异。对于气体生产行业分析仪器出口排放气体的处理,一般采用简易的通风法。通风法实际上是一种稀释法,通常是将仪器出口气体排放管延长至室外排放,同时应考虑到室外大气风向,使排放的气体不易被反吹到室内,有利于放射性废物在大气中扩散;另外,室内应经常保持通风良好,避免受放射性污染的气体泄漏,造成对人体的伤害以及对室内环境的污染。

    4·2 液体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当分析仪器的检测灵敏度因放射源被污染而明显降低时,应选用合适的试剂和正确的方法对放射源表面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液应按要求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如果本单位无技术能力处理清洗问题,可以委托专业厂家处理。

    4·3 固体放射性废物的处理

    分析仪器内的放射源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如果失效或被严重污染而不能恢复原有性能,需要进行更换。此时,旧源的更换处理及新源的安装等工作最好委托专业厂家解决。这是因为放射源的使用及贮存单位一般不具备打开源和进行检测的条件,同时,密封源也不允许在没有合适的防护措施和指导的情况下打开。如果自行处理,就必须按照有关专业的法规及操作规程进行,绝对不允许随便处理和抛弃。

    5 放射源的安全管理

    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实行生产、销售、使用许可制度:

    (1)建立放射源的备案、注册、许可证分级监管制度;

    (2)建立放射源数据库;

    (3)查清废源的基本情况,清理和建立放射源的档案记录;

    (4)对废源进行集中贮存,把无主放射源控制并管理起来,防止发生事故和犯罪分子恶意使用废源。

    我国已发布了相关密封放射源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共8种),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还发布了多个关于密封放射源和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标准和规定。

    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和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发生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蔓延,以减少事故损失。◆

    参考文献:

    [1]罗上庚.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7.

    [2]戴维D J.气相色谱检测器[M].陈骅,译.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1979.

    [3]田兰,曲和鼎,蒋永明,等.化工安全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1984.

    [4]吴烈钧.气相色谱仪检测方法[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0.

    本文作者:张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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