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做维护统一的表率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气氛浓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经历了曲折复杂的过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党的创建到遵义会议之前。在这一阶段的前期,我们党还是重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党在创建初期,当时提交中共一大讨论的党纲就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宣布,“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但党当时毕竟处在幼年阶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党内民主发扬得不够,特别是陈独秀在党内实行家长制领导,使革命遭受严重失败。以后以王明为代表的三次“左”倾错误也同样把集中制推向极端,压制党内民主,搞“一言堂”,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又使革命遭到很大挫折。第二阶段,从1935年五月遵义会议到1957年上半年。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错误对党内的统治,我们党开始建立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党的集体领导制度也进一步建立健全起来,并且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包括周恩来、朱德等同志的坚强的领导集体,党内民主集中制有了很大发展。这以后,党内虽然也曾出现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倾向,但中央采取了很多措施,特别是1948年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以及中央九月会议作出《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有效地克服了分散主义倾向,使民主集中制又有发展。一直到1957年上半年,由于党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党的正确领导和党的事业的迅速发展,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第三阶段,从1957年下半年到1978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这一阶段,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可惜好的传统没有能坚持下来,形成严格完善的制度,以致从1958年批评反冒进、1959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组织之上的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终于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损失。第四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这个阶段,我们党充分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在原则的规定上更为全面准确,例如十六大《报告》和新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概括,就更加准确,而且在制度建设上也取得很大进展,因而党内的民主空气一年比一年浓厚,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年比一年加强,有力地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