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不能作为贷款的首付款,但在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的资金来进行“冲还贷”,抵减贷款的还款额。冲还贷可以有三种方式。一种是“月冲”、一种是“年冲”,还有一种是“停若干月冲减”的方法。
方式一:逐月冲抵法
“月冲”是指银行逐月地将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支取出来,用于支付住房贷款的本息。举个例子来说,张先生和张太太使用的住房组合贷款,每个月需要偿还公积金贷款1000元,商业住房贷款1500元,而他们的公积金账户上每个月会有1500元的“进账”。在银行办理好“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委托书后,银行会在每个月将15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出来,用于偿还他们的住房贷款,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部分1000元,剩余的500元则用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当然了,张先生还需要每月向还款卡里存入1000元,用来补足商业贷款的偿款部分。
“因为以前公积金中心是把账户建立在我们建行,很多人也就认为用公积金冲还贷只能在建行进行。”建行的工作人员说,“其实,上海的各家银行现在都可以办理这样的业务。客户在办理冲还贷业务时,只需要携带身份证、第一个月的还款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账号和补充公积金账号,到自己的贷款行随时都可以开办‘冲还贷’业务的委托书。”
在使用公积金进行冲还贷的时候,不仅可以使用上本人的公积金账户、公积金贷款人的配偶和同户居住的直系血亲也同样可以加入“冲还贷”的队伍。
方式二:逐年冲抵法
“年冲”,又称为余额还贷法。和“月冲”的本息还贷不同,“年冲”的办法则是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来冲抵贷款的本金。使用“年冲”,也是依据“公积金贷款优先”的原则,也就是说,先使用账户上的资金来冲抵公积金贷款的本金,偿还完公积金贷款后,剩余的金额可以冲减商业住房贷款的本金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