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考试出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
(1)报名。凡具备报考资格的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原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5张,于24日下午2:00至25日上午12:00,也就是今天下午2:00开始在垫师学生食堂报名。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规定。本科协议生按《需求本科生》中所列专业对口选报志愿,非协议专科生和专业不对口的职教师资本科生要注意:一是限在需求“非协议专科生及职教师资表”中所列专业对口选报志愿;二是未明确专业要求的乡镇学校岗位的自愿选填;三是选报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报考原生源所在片区学校;四是专科协议生按《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条款选报。
(3)考试科目。(1)非协议生:第一科:《教育学》《心理学》共100分;第二科为《综合知识》100分,其中《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占70%,《时事政治》(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事30%。两科考试时间都为90分钟。考试成绩占考试考核总成绩的40%。
(2)协议生考试单列,考试科目、内容、计分办法与非协议生相同。
(五)参聘资格确定。参聘资格由县人事局确定。办法为:协议生和非协议本科生,在考试考核后取得参聘资格。非协议专科生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聘用安置比例确定参聘资格。
(六)选聘与安置。取得参聘资格的毕业生,由县教委选聘安置。选聘安置遵循以原则:一是根据毕业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聘安置;二是按志愿未被聘用安置的,根据自愿和成绩对应学校排序安置的原则进行选聘安置;三是按以上原则未安置的,根据成绩高低及对应顺序和学校分类分片排位次序聘用安置。(顺序为:1、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学校;2、生源地所在片区内学校;三是其它片学校。)四是女生原则上不单独选取聘安置到无女性教职工的村校,如有安置,需安置到交通比较方便的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