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存期选择应“短平快”,存取方式应“酌情追涨杀跌”。随着外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深入,今后外币利率的变动可能更趋频繁。故在存期(含转、续存)选择上,应以3?6个月存期为宜。如果选择存款时间过长,利率发生变动后,就会面临转存的麻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在一般情况下,当某外币存款利率拾级上升时,将有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当其振荡下降时,也将有一段逐级盘下的下降过程。故一旦利率上调时或之后不久,就可以提前转存或到期续存“追涨”。即使今后在存期内遇某一外币的利率下调,并超过预先设定的心理止损价位,也可以提前支取“杀跌”,速将其兑换成其他硬货币存储,避免更大的利息损失。
问:对居民存外币还有什么好的建议?
答:在遇到利率调整时,居民如将已超过一半存期的存款取出转存,是不划算的。建议如下:(1)若外币存进不久,或到期自动续存不久、尚不到一半存期的,可以取出办理转存,虽说已存时间利息按活期计算有损失,但以后获得的利息收入将高于所损失的;(2)若外币储蓄快要到期,或已经超过原先存期的一半时间,则不必心急地取出转存,可等期满支取后再续存,这样既可拿到原来的到期高利息,又可赶上今次的高利率起存机会。另外,币种兑换应“少兑少换”、三思而行。因为银行在兑换时要收取一定费用,且兑进时是按“现钞买入价”收进,而不是按“外汇卖出价”兑换,前价要低于后价许多,储户将有一定的损失,有时甚至超过利息的差额收入。另外,人民币在资本账户还不能自由兑换,当换存人民币的收益小于直接存外币时,不应轻易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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