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供水水源地现状分析与保护对策初探

   2023-06-15 互联网3050
核心提示:  1 水源地基本情况  兰州市自来水公司肩负着全市工业、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公司现有4 座水厂,第一水厂和第二水厂自成一体

  1 水源地基本情况

  兰州市自来水公司肩负着全市工业、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公司现有4 座水厂,第一水厂和第二水厂自成一体,为一个完整的地表水处理系统,从黄河取水;第三水厂从崔家大滩,马滩两个水源地取水;第四水厂从迎门滩地下水源地取水。由于黄河流量减少,主要由黄河河水补给,且随黄河水流量变化而变化的3 个地下水源的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加之环境污染造成的水质恶化,地下水源开采量明显减少,且水质不能全部达标。所以现取水量主要为地表水。现总计日供水规模145 万m3,其中地表水142 万m3,地下水3 万m3。目前,全市供水管线已达506 km,用水人口达到154 万人。以4 区(城关、西固、安宁、红古)总人口计,供水普及率为80%;以非农业人口计,供水普及率为93%(不含自备水源供水人数)。兰州市东西狭长,南北都是高坪地带。

  为解决高坪偏远地区用水,从建厂到现在,自来水公司先后建成加压站12 座,加压站水库及高位蓄水库21 座,总的调蓄能力55 650 m3。

  兰州市自来水公司现日供水67 万m3,其中供电厂10 万m3,占日供水量的15%;工业二次水7 万m3,占日供水量的10%;西固过滤水量16 万m3,占日供水量的24%;东市区过滤水量34 万m3,占日供水量的51%。由此可见,在日供水量中过滤水占的比重很大,达75%。工业水仅占很小的部分。兰州市水源地管理现状是:

  (1) 地表水与地下水分割管理。尤其是城市区域地下水由市建委下属的兰州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单独管理,长期得不到统一。滥采乱开问题突出,且已造成城区“三滩”地下水源地几近枯竭。

  (2) 水质管理与水量管理相分离。水利与环保、市政各执一头,水质管理与水资源保护相分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薄弱,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保护职能十分弱化。

  (3) 水源调度与城镇供水不相衔接,水源建设滞后,供水受影响。由于水源调度与供水分属水利、城建不同系统,在目前情况下衔接不利,反应迟钝,难以同步,不利于城镇水供需矛盾的有效解决。

  (4) 供水与排水、供水与节水、供水与污水处理及其回用相脱节。供水的自来水公司为了尽量满足需水的要求,就尽力地修建供水设施来扩大供水能力,但至于排水设施是否负担起它就管不着了;同样,管供水的想尽量扩大供水,卖出去更多的水来增加单位的经济效益,这与节约用水又相矛盾,而且供水越多,污水越多。通常情况下,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80%转化为污水,在目前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水质保护的一个重要思路与措施是更要通过限制用水定额、缩减供水量而减少排污量。

  2 水源地水质状况

  2.1 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兰州市环境监测站在黄河干流共设5 个监测断面,扶河桥、什川桥为1998 年新增断面,新城桥、中山桥、包兰桥为原有断面,各断面监测项目按国家监测总站要求共计为pH、溶解氧等24 项,每年监测枯水期、丰水期、平水期3 个水期,每个水期监测6 d。对主要生活饮用水一水厂取水口(岸门桥)水质,定期监测,对监测情况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具有国家级水质监测中心,定期监测取水口水质。

  2.2 兰州市水源地水质评价

  根据《甘肃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类别划分》的规定,兰州市西固区的梁家湾至西固水厂总排泥口下游50 m 河段(6 km)为Ⅱ类水域,该水域是兰州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其余河段执行Ⅲ类标准。

  (1) 新城桥断面黄河兰州段主要生活饮用水取水口是兰州市一水厂取水口,新城桥断面是兰州市一水厂上游断面,位于西固水厂上游约12.8 km。根据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多年来常规监测资料,新城桥断面有五项污染指标超标(超Ⅱ类水质标准),它们是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铅、镉。

  (2) 西柳沟(岸门桥)监测点

  西柳沟(岸门桥)黄河水质监测点距西固水厂约200 m,是供水水源的主要污染控制点。根据近年来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该处黄河水质除粪大肠菌群部分超标外,水质满足《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同时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3 水源地保护现状

  3.1 兰州市水源保护措施

  兰州市以黄河水作为市区的主要水源,另有部分的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因此,兰州市水源保护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水源保护。1997 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兰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从而为兰州市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防治提供了依据。

  (1) 黄河地表水水源保护

  在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兰州一水厂总排泥口下游50 m至上游6 km 处梁家湾)严禁新建、扩建与供水无关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根据管理权限,有市、区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治理,使排水完全达到排放标准,才能排入黄河。对地表水源保护区重新规划征地,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同时充分发挥西新线排污管道的作用,尽快把上游污水纳入管道,以解决饮用水源地上游企业的污染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煤气厂污染问题,解除对水源地的污染隐患。对随意向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查处,并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停止排放。

  (2)“三滩”地下水水源保护

  “三滩”地下水污染主要来源于污水排放和城市垃圾堆放,使南河道两侧的采水井水质恶化。为此必须严格治理重点污染源,加强对城市污水的治理与管理,严格执行“兰州市城市水源卫生保护规定”,按照第一带为戒严地带,第二带为限制地带和第三带以外整个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源地卫生防护地带的要求,对第一地带地区严禁人员居住、喂养畜禽、堆积垃圾、粪便,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对第二带地区严禁使用剧毒农药和高残留农药,不得修建渗井、渗坑、渗水厕所和污水明渠等。与此同时,还必须及时治理兰州地区“大环境”。加强南北两山,特别是南山沟谷的绿化,种树种草和加强现有绿地的保护。

  3.2 采取多种措施,保护饮用水源

  饮用水源保护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多年来,兰州市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兰州市环保局就兰州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污染治理提出10 项新的具体措施:

  (1) 市环境监理所和各县区环保局将加大对污水排放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污单位每周检查一次,一般排污单位两周检查一次。对违法排污行为要严格执法,立即处理。

  (2) 市环境监理所和各县区环保局将加强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监管。

  (3) 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

  (4) 市环境监理所和各县区环保局将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5) 各县区环保局要制定流域内水量持续减少情况下,重点排污单位的限产、减排、停产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同时抄报市环保局。

  (6) 市环境监测站要增加黄河兰州段控制断面的监测频次,并及时向环保局上报监测结果。

  (7) 对已安装污染设施监控仪器的单位(除已报告停产外),加强远程监控。对列入今年安装计划的单位,督促其加快安装,尽快投入使用。

  (8)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监理人员现场检查时要填写《废水处理及排放情况登记表》,建立完整的设施处理档案,并录入计算机。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上报市环境监理所。

  (9) 加强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若发生污染事件,应当按照规定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上报调查处理的情况。

  (10) 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尽快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接纳系统,解决管、网、厂不配套问题。建设完善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支线管网,将城关区污水进行统一收集管理;加快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及红古污水处理厂设施的建设,加快雁儿湾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黄河兰州段水质;制定控制污水的总体规划,对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治理。

  3.3 水源地应急状态下控制预案情况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控制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兰州市环保局制定了《兰州市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便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减少损失。

  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厂外管道是把自来水送至千家万户的通道,担负着繁重的供水任务,特别是输水干线,如西水东调的两条干管,电厂、石化公司的专用线等,一旦发生险情或者事故,会直接影响到广大市民吃水问题和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为了保障全市人民和工业生产的用水需要,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制定了《供水管网抢修应急救援预案》,以便保证兰州市的供水安全,防止供水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控制、抢修、恢复供水,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转。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化学事故急救援预案和公布重大危险化学源名单的通知》,为了保证公司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及运输时的安全,防止发生化学事故,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控制危害源,确保事故救援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灾害,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安全供水,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制定了《泄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另外,为了做好黄河高浊度水期间的安全供水工作,还制定了《黄河高浊度水期间生产工艺和调度应急预案》。

  4 对策与建议

  4.1 尽快建立水资源的统一协调机构

  为保证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求得区域内水资源的相对稳定,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的目标,适应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除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外,还应建立相应的流域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①区域内水资源规划(主要包括流域总体规划,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具体工程措施的部署);②水事纠纷的处理(处理区域内部纠纷,协调流域内水事纠纷,必要时通过工程措施来解决水事纠纷);③改进调度方式,完整水文、水情、防洪、水资源调度指挥系统,加强水文站点的建设和防洪调度系统的建设;④加强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促进流域内的统一管理。通过该队伍职能的实施来实现水资源总体目标。4.2 加快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

  根据水资源管理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为确保工业和生活用水需要,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求,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建立新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即成立水务局,代表政府对有关水事物进行统一管理,主要是对城乡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对供水、配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等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进行一体化管理。建立水务统一管理与执法队伍,依法水行政,依法管理城市各项水务活动,维护全社会水务秩序,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管理混乱、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不明,政出多门,多龙管水的问题。

  4.3 完善城市生活污染防治规划

  合理规划,完善城市功能。遵循生态规律,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改善水质的计划,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建立水源地水质旬报制度和生活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综合运用价格、行政、科技和工程措施,推行城市节水、污水处理及其资源化,创建节水型城市。

  4.4 加强城市工业污染防治

  把削减工业污水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实施工业污水排放全面达标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推行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

  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控制新的污染源。在对现有企业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的同时,对新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利产业政策,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水资源,并通过“以新带老”,以达到增产不增污或减产减污的效果。淘汰污染严重或高耗水的落后生产能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结合国家工业生产总量调控目标,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对被关闭淘汰企业的落后生产装置和设备就地销毁,防止转移到其他地区。

  4.5 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

  建立水系水质监测网络系统。尽快建成黄河兰州段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监控网络,不断提高对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监控能力。逐步做到随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效杜绝偷排或污染处理设施停运等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增加巡查频次和黄河兰州段控制断面的监测频次,确保黄河水体不受污染。

  作者简介:王雁(1971-),男,甘肃武威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水文水资源保护管理。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