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产阶层重压

   2023-08-21 互联网2690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是70年。

  成都大学工商管理系教师王怡说,在目前的地权制度下,不过是“每个人都暂住在中国,拥有一个共同的房东”,而这个房东就是国家。

  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这个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对中产者最关心的“70大限”问题给出了一个相关答案。根据草案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前,住房有望被原使用者续期使用。但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对于个人使用的土地有无偿收回的权力。如果不申请续期,当土地被国家收回的时候,国家只能把地上房屋一并收走,而过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是否作补偿则未作规定,物权法草案对此亦保持沉默。

  有了好车,但碰上了交通事故可要负上比行人更大的责任;有了好房子,却要担心法律上房产权能否得到保障。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而缺陷仍然存在的现实下,多赚点“金币”才能消弭葛朗台们心中隐隐约约的不安感。

  利益集团霸王条款的受害者

  1960年,科斯写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他从整个国民经济出发,把社会成本定义为“一切涉及社会个别成员和集团的负担、损失、痛苦、牺牲或辛苦的现象”。额外社会成本体现在中产阶层的家庭里,最明显的是教育。教育学家杨东平认为,政府应该增加教育投入,不应将教育成本过多转移给家庭,因为这无疑增加了每个家庭额外的社会成本。

  孩子的教育不是中产阶层唯一的额外社会成本。中产阶层不少人都经历过部分权力部门行政垄断、权力寻租或非法行为的侵害。有的时候,他们不得不通过“走后门”来获得某些机会与方便,通过非正当的途径来获得发展的机会。由于社会体制上的漏洞或行政上的监督不力,造成了他们在办一件事情的时候,必须在程序之外,付出更多额外的社会成本。尽管他们可能由此获得财富,但部分额外社会成本也对他们得到的财富进行了消解。除此之外,在中产阶层的生活中,一些不合理的汽车路桥费、房产交易中的霸王条款、旅游过程中的合同陷阱,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违规操作,额外的社会成本很容易落在他们头上。要知道,这些落在中国中产阶层肩膀上的额外负担,或许数额不多,但分量可是一点都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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