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节水农业发展状况
我国农业节水发展较早,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上世纪50—60年代我国就开始研究节水灌溉技术,70年代初重点对自流灌区土质渠道进行防渗衬砌;70年代中期,开始试验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80年代对机电井灌区推行节水节能技术改造;80年代中到90年代初在北方井灌区大面积发展低压管道输水技术;从90年代开始,逐步实现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有机结合[2]。
根据水利统计公报,2004年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 625.2万hm2;666.7 hm2以上灌区达到5 800处,有效灌溉面积2 550.6万hm2;1万hm2以上大型灌区280处,有效灌溉面积1 377.1万hm2。2004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干支渠骨干渠道衬砌防渗1 300 km,改造、加固、配套建筑物7 800余座,新增年节水能力11亿m3。我国节水技术大纲已经发布,其中农业节水技术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农业用水量零增长成为重要的目标[3]。
2 我国节水农业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首先是社会公众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基本国情认识和了解不足,水危机和节水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在水资源条件较好的灌区,农户传统的用水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取用无偿”,并不因为水资源是不可替代的有限资源而加以珍惜,缺乏保护水资源、水环境的责任和意识;长期“以需定供”的水资源管理中,一直重开源轻节流,对节水本身就认识不足,采用和推广节水技术的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社会风气;缺乏水资源的商品观念,对提高水价有抵触情绪,难以形成有效的节水机制,阻碍节水措施的顺利实施[4]。
其次,对于节水农业综合系统的认识不够全面,认为就是节水灌溉农业,忽视节水管理及其配套的政策法规的重要作用,这种狭义的节水观念不利于区域水资源的整体、高效、持续利用,不利于节水农业的全面推广;对节水灌溉的认识也极为片面,认为节水灌溉就是喷灌和滴灌。致使在节水推广中对新的灌溉技术盲目崇拜,而对节水新技术的适用范围(水资源条件、自然条件、作物及经济实力等)及投入与产出效益比缺乏充分研究,搞不切实际的节水灌溉,以至于浪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却不能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达不到节水的最终目标。
2.2 理论认识上的偏差
主要表现在:
(1)节水农业看技术含量,认为高新节水技术才是节水,而那些技术实用性强,效率比较高的“土”技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2)注重工程节水,忽视农艺节水,主要表现在将节水农业等同于农业工程节水,把节约水在输送和灌溉过程中的浪费作为主要技术内容,节水农业技术应包括农艺、工程和管理技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综合利用各种农业节水措施的技术集成;(3)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节水农业分离,目前由于管理的原因,在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方面存在分工,水利部门基本注重灌区,农业关注旱区,两者有不相往来的趋势,旱作节水与灌区节水发展不平衡,制约了节水农业的发展。
2.3 综合集成上的不足
目前在我国节水农业发展过程中,往往只注意单项的工程技术如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和微灌的推广,缺乏将这些技术和农业措施紧密结合的综合集成技术,导致单一技术的推广出现困难。工程节水技术与非工程节水技术相结合,形成高度集成的综合节水技术体系是当前节水农业技术发展的方向,也是许多国家研究的热点。
2.4投资力度上的不够
发展节水农业要以一定的资金投入为前提。据有关部门估算,在较高标准的条件下,发展喷灌需投资1.35~1.65万元/hm2,微灌需投资1.5~1.8万元/hm2,管灌需投资3750~4800元/hm2,渠道防渗需投资3750~5400元/hm2。由此可见,节水灌溉投资是巨大的。目前,节水推广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由于水利供水工程尚未形成产业,受灌区水量调控条件、水管理机制和水价改革进程的影响,节水资金难以得到保证,节水推广只能根据国家投资力度而定。但从目前国家水利投资政策看,只有电站、大坝和堤防工程能立项,节水灌溉工程难以立项[5]。特别是地处黄河和海河流域的大部分地区,经济不甚发达,地方政府和群众的投资能力非常有限,单靠灌区自身的力量发展节水灌溉难度很大,以至于节水农业的发展步履艰难。由于农田水利经费不足,资金缺额大,几乎所有灌区均处于亏损状态运行,根本不能保证工程的正常维修。因此,急需建立并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投资体系,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等多方面的作用。
2.5 政策法规不完善
对节水政策研究不足,妨碍节水灌溉的产业化发展。具体表现在:(1)政策不配套。水权交易市场的开放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国家规定灌区以收取灌溉水费为经济来源,然而,节水省下的水卖给谁?上游节水给下游用,带来的经济损失何以补偿?上述问题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急需相关政策法规给予明确答复。(2)法规不健全。我国先后制定了“水污染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及“防洪法”4部有关水的大法,这些法律均规定,由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地方行政部门协同实施与监督管理,其弊病在于将宪法中国家所有、不可分割的流域,实行按部门、按行政区划分割管理,而无一个权威性的流域机构及其相应的流域管理法规来“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与统一执法”,以至于流域的水量分配,地方之间的用水纠纷主要靠行政力量协调。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手段,缺乏省级和地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条例等必要法规,对于超采区域缺乏限采措施,对超采和污染地下水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控制。
3 我国节水农业发展建议
3.1 学习国外成功经验,推进我国节水农业
国外节水农业的成功经验主要有:(1)建立了完备的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如水库、泵站、渠道、输水干管和水电站等;(2)政府扶持节水农业。国家应对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推广实行补贴,同时运用气象站及时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气象服务,指导农民节水灌溉;(3)依靠高科技实现对水资源的自动化调控。对各河流、渠道均有自动监测点,监测点随时测定和提供各区域供水量,在灌区管理机构设有灌溉总控制室,及时进行实时调度,并和卫星联网,在全国形成完整的水资源调度调控系统,进行自动化管理;(4)推广应用多种节水灌溉方式。将喷灌、地面灌溉、滴灌及其它灌溉方式结合起来;(5)广泛应用土壤水分监测技术,农作物实行精量按需灌溉。聘用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在农作物生长期间,每天都要对不同土层的土壤水分进行定点定时测定和记录,包括需求量和补给量,并根据气象资料对补给量进行计算,真正做到了按需灌溉、精量灌溉;(6)注重农业灌溉用水的净化处理和回收再利用。对灌溉后排入海中和回收再灌溉的水都经过净化处理,对土壤含盐高,经灌水淋洗后的排水因其含盐和含有肥料等污染物,都在地下铺设有排盐管道,经排盐后方可排入海中或再利用。
3.2 建立农业节水法规, 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尽快制定《农业节水法》,将推广农业节水的原则和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规范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实施农业节水的责任和义务,确立水费制定的原则和计收方法,明确农业节水管理体制等问题。制定和完善城、乡节约用水的管理法规,把节水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节水有法可依并加强执法的力度。同时需制定适合于当地水情的地下水利用政策,如河北平原及城市附近的超采严重地区,应出台地下水利用的强制性政策、法规,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而在黄河灌区,应制定鼓励地下水利用的政策。水资源紧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严重浪费造成的,应大力宣传和普及节水方法和法规,提高全民的水资源保护和节水意识;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形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和道德风尚。这是搞好节水的重要基础工作。
3.3 因地制宜选择推广,注重农业节水效果
只有适合国情、地情和民情的实用型节水技术,才有广阔的推广应用空间,才有可能充分发挥其节水效用。目前可供选择的节水灌溉技术措施有多种,但都有其一定的适宜范围,必须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本地发展的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在现阶段条件下,在引黄灌区适合引黄渠灌区自然、经济条件,投入少、有实效、可在短期内广泛推广的最为有效的节水办法是井渠结合灌溉的水资源联合利用方式,采用充分开发利用地下水为中心的综合节水技术。
在实行节水灌溉的同时,必须改变目前的种植结构,在缺水严重的低平原地区,适当降低复种指数,压缩耗水量大、经济效益较低的粮食作物的面积,增加耗水少、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的面积。通过种植结构的调整,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6]。
3.4 注重农业技术集成,推进农艺节水技术
农艺节水是指根据农作物需水规律,通过技术集成合理配置用水时期和用水量,实现科学灌溉,高效用水。实践证明,在确保不减产的前提下,如果小麦少浇水和蔬菜普遍采用膜下暗灌、滴灌等节水技术,每年可节水500万m3。农艺节水潜力巨大,河口区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小麦、蔬菜作为重中之重,实现新突破。小麦节水,重点推广“前促、中控、后保”三大模式,选用“节水品种、小畦灌溉、推迟种植、窄行密植、秸杆还田、不浇返青水”六大技术。蔬菜节水重点推广以膜下暗灌滴灌为核心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坚持配方施肥、以水促肥,以肥调水,优化土肥水配置,杜绝大水漫灌。二是在节水模式研发上实现新突破。加强技术集成,研究不同作物的需水规律,探索玉米、棉花等作物的节水模式。三是节水技术推广实现新突破。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实现节水技术简易化,加快推广步伐,普及土壤深松,节水精播,覆盖保墒,抗旱保水剂等综合节水技术。
3.5 强化流域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管理体制
要实现统一管理,必须在法律上和权力上确立流域管理构对流域及行业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领导地位。强化流域管理,调整行政管理和流域管理的职权,形成一种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水管理机构和体制。如在黄河流域,可由国家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黄河流域统一治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包括水文网站建设、水文水情监测预报系统的管理、防洪、灌溉排水、水电开发、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污水处理等河流管理方面所有内容,并有权颁发许可证和制定规章制度。由黄委会统筹考虑、统一控制黄河上、中、下游水资源,它既是黄河防洪的实施者,上、中、下游水资源、水电资源的规划者,也是全黄河水资源、水电资源的开发主持者,以及水闸、水电站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实现黄河水资源管理上、中、下游统一,水电资源管理上、中游统一,兴利和除害实施主体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灌区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应该是逐步把灌溉事业变成一个产业,并走企业管理的道路,把灌区建成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经营上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使灌区既能优化用水配置,高效利用水资源,又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为此,灌区用水应与流域内其他地区、部门用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灌区水利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应与其他部门联合,朝着大型化、集团化的方向发展。在内部管理上,以实行股份合作制为主,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现代化水企业管理体制。
3.6 制定节水投资政策,完善节水灌溉体系
节水灌溉涉及面广、工程量大,实现节水灌溉的基本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节水基本建设完全由用水的农民负担是难以执行的。因此,需要有相应的节水投资政策。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节水投融资机制,建立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负担的节水灌溉基本建设投资体制[7];在基本建设中,农民的负担以劳务投入为主,并将基本建设投入计入用水成本,按水费改革与征收办法执行;实行资源转移使用补偿,如果因城市发展,挤占农业用水,应征收合理补偿,将其用于农业节水灌溉的基本建设。■
参考文献
[1]彭世琪.国外节水农业技术发展特点和趋势[J].中国农技推广,2001,(4):18-20.
[2]徐存寿,徐斌.浅议发展节水农业[J].海河水利,2007,(2):26-28.
[3]纪书平.我国节水农业现状与发展建议[J].农技服务,2009,26(7):127-129.
[4]罗其友.节水农业可持续推进战略[J].中国软科学,1999,(6):105-107.
[5]肖幼.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及其措施[J].中国水利,2005,(13):113-115.
[6]黄琳琳,王会肖.节水灌溉效益研究进展[J].节水灌溉,2007,(5):45-48.
[7]李晓西,范丽娜.节水型社会体制建设研究[J].中国水利,2005,(13):69-71.
作者简介
刘松,男,1989年3月~。湖北潜江人,现就读于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主攻水利设计,施工等方面。
廖情涛,男,1989年9月~。湖北天门人,现就读于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主攻水利设计,施工等方面。
谢聪,男,1990年5月~。湖北松滋人,现就读于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主攻水利设计,施工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