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高校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这是教育部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内容。
今天,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该《规定》的全文,新规定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定的要求,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高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l∶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应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
新规定要求,高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辅导员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