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似乎成了我国大学生维权领域的一个“死角”。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维权时无法可依。此外,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也导致劳务纠纷解决困难。明明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钱;明明是雇主理亏,却讨薪无门。勤工俭学为何会走入如此怪圈——
勤工俭学是众多大学生假期选择的生活方式,接触社会还能锻炼能力,挣取部分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暑期勤工俭学本应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以低薪和拖欠工资为突出现象的不公正待遇也让许多学生郁闷不已。
“明明说好的报酬是每月底薪600元,可是这么热的天,干了整整一个月,我们只拿到了100多元钱!”一提起自己暑假打工的经历,在海南省琼州大学就读的大学生小杨就愤愤不已。今年6月,她接受了为某私人办的培训班发放传单的工作。
“当时开出的条件是每月600元的底薪。”小杨告诉记者,为了这份薪水,烈日炎炎里,她和同学每天在人头最密集的地方发传单,常常汗流浃背、浑身酸痛。一个月就要到了,正当他们眼巴巴等着领工资时,却突然接到一份《工资变更通知》,“通知说原来的工资制度不合理,要改成根据工作量计算,每发一份传单2分钱。”
这样一算,发了近万份传单的小杨只能拿到100多元钱,和之前谈好的条件大相径庭。“这不是明目张胆克扣工资吗?”小杨说。
正在海口上大学的小张,今年暑假打工时,也有类似遭遇。选择了在一家知名电器卖场打工的他,尽管至今已经快做满两个月,却没拿到一分报酬。“不瞒你说,我5月份的钱还被拖欠着呢!”采访时,他苦笑着告诉记者,就连今年五一期间在这里打工的钱,他也迟迟没能拿到手。
“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提醒。
“其实,相当多的同学做兼职的"第一目的"是见识社会、锻炼能力,所以遇上这种事,大多数只当是交学费了。况且,为了几百元的工资,跑到法院去起诉,我们学生哪有那个精力,再说了,还要给诉讼费。权当花钱买个教训,以后自己注意点。”小张无可奈何地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有的在校大学生求职心切,而自身没有维权意识,工作时没有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收据等。大部分上当受骗后没有想过举报。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举报,有的不愿费时费力。
“维权成本太高,我们承受不起。”听到记者说起如果打工受骗,可以去法院起诉,相当一部分接受采访的大学生都认为成本太高。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受年龄、社会经验等条件的限制,很多大学生们只能从事服务员、促销员、营业员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加之时间较短,一般不会与雇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矛盾,也往往有苦说不出,到最后不了了之。
据了解,进入暑假以来,大学生打工受骗上当的举报投诉比平时多了,例如克扣工资、任意收取押金、收了费用不给安排工作等。
那么,在校大学生暑期打工的权益受到侵犯后,该去哪个部门投诉,谁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呢?
大学生打工维权难的关键,还在于大学生假期打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维权时无法可依。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不需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打工便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海口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陈少波表示,每年暑期都有一些受骗大学生想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然而,劳动保障部门往往有心无力。
陈少波说,如果被“黑中介”骗取押金等费用,劳动部门可去处理。“可是,这个要凭证据,而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在中介收取押金时,没有索要收据和发票的大有人在,没有证据,劳动部门处理起来会很难。”
他介绍,还有一些商务公司打着别的业务牌子给大学生介绍工作,没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是不能介绍工作的,这属于超范围经营,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
“学生暑期打工不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所以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适用民法。”陈少波分析说,“然而,这样做成本高、进度慢、效益低,对大学生来说很不划算。”
那么,大学生如果诉诸法律,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花费多少成本呢?
据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介绍,大学生暑期打工权益被侵犯,属于民事案件,简易的程序一般需要3个月,中间要取证,例如合同、约定、协议等。同时,要交纳诉讼成本,按照起诉要求数额的比例来交。5万元以内按4%交纳,即如果大学生起诉的工资是1000元,那需要交纳40元,而且由败诉者交纳。“如果打工期间大学生不注意收集证据,很容易败诉。”廖晖说。建立相应调解机构破解学生维权难题
“大学生打工似乎成了我国大学生维权领域的一个"死角"。然而,在现行体制下,只要大学生自身和社会共同努力,维护打工大学生权益并非无可作为。”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卢胜利说。
怎样维护大学生暑期打工的权益,卢胜利在接受采访时说,首先,政府要把这种非正规打工、短期工、临时工等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内,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加以规范并加大宣传力度,或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负责这方面的调解和仲裁。
其次,高校应把勤工俭学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部分,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
第三,大学生自身要提高维权意识,培养辨别好坏的能力,不要轻易被一些虚假广告蒙骗。例如大学生找兼职时,要到正规的人才市场以及职业介绍机构,打工时注意保留工资卡、上岗卡、收据等相关证据,一旦受骗,要通过正常的渠道投诉、举证,维护自己的权益。
卢胜利说,只有个人、社会共同努力,大学生打工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遭受权益侵害,大学生打工维权之路才能越走越顺。
在廖晖看来,尽管不受《劳动法》保护,勤工俭学族的利益也完全能够由有关部门加以保护。“有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关的《勤工俭学条例》,指定管理部门,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约束和监管,对"恶意欠薪"单位,则加以处罚。而勤工俭学者工资的最底线、工作时间的最高线、受到伤害该怎么处理,这三点目前亟须通过法规、条例首先予以明确。”
法律专家提醒说,虽然今年才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从劳动维权角度讲,最好签署书面的合同或协议,尽量在合同上标明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工作保障等。
尽管不属于劳动者,但大学生与成年人的生理承受极限是一样的。专家建议,对勤工俭学族同样可以适用《劳动法》上对劳动者“8小时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时间超过,应该算做加班。”
而学生的“双重身份”一旦在打工时受伤,可能造成权责不明。"如果受伤,能否算工伤?在医疗保险在学校的情况下,谁承担医疗费用?据此,许多法律界人士呼吁相关法规、条例应该明确学生打工受伤的责任分担及赔付标准。但是,能否有相关法规、条例的出台尚属未知,学生打工维权之路依然存在诸多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