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不一样是个问题

   2023-12-16 互联网1540
核心提示: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这番澄清很有意思,其并未否认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只是对统计标准做了强调和解释。而之所以要这样做,应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这番澄清很有意思,其并未否认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只是对统计标准做了强调和解释。而之所以要这样做,应该是为了矫正舆论的过度解读,说明“工资差距全球第一”这一结论并不严谨。

   如果依照大行业间工资差距的4.7倍来比较,这接近于媒体所报道的欧洲国家行业间3倍左右的收入差距。但是,对工薪阶层来说,15倍或4.7倍的差距除了在表述上的不同,可能并没有多少实质意义。因为差距有没有、大不大,不只是数据显示,更是心理感受。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同工资差距悬殊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所以,在收入差距倍数上锱铢必较无甚必要,即便在数据上淡化了工资差距,也不意味着就可以忽略背后的问题意识。

   除了行业间的工资差距,最近20年来,企业普通职工的劳动报酬占G D P的比重也在下降。数据显示,1990—2007年,这一比重从53.4%降为39.74%.而职工工资总额占G D P比重由1995年的13.32%下降到2008年的11.2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占G D P比重也由1995年的13.6%下降到2008年的11.7%.这反映出工薪阶层的收入在缩水。

   工资差距加大或工薪收入减少,都是统计学上的客观表现,其所呈现出来的很多都不是市场正常调节的结果。民众对收入分配中的问题及其根源是有共识的:可能是垄断行业逐渐养成并坐大,将其他行业挡在初次收入分配的门外;也可能是人才流动困难,并不是按照学历或能力获得报酬,而是由腐败因素固化、内部交换或继承等。这些是无法统计的,却对收入差距带来巨大影响。

   因此,谈论工资差距时究竟在谈论什么,弄清楚这点很重要。如果仅仅是要谈论报表里的数字,对差距比加以反复推算,以反击看似夸大的引用方式,恐怕并不够。换言之,如果把“工资差距”这么抽象的概念替换成其他表述,或许更容易理解这个问题。它可能是收入不均或不公,可能是行政性行业垄断,它也可能是权力交易,或底层的民生困难,总之是数字背后的现实。

   无论是15倍还是4.7倍,工资收入的差距都在那里,工薪阶层的情绪都在那里,遏制贫富分化的呼吁都在那里。“工资差距全球第一”当然让人难堪,但就此而言,理应担心的不该是人们谈论差距的方式,不应抱怨人们将结论简单化,而要去操心与差距联系在一起的那些问题。对有关责任部门来说,该增的不增、该减的不减,这是比动态的差距更为常态的社会症结。工资差距早已让大众焦虑不安,是否“世界第一”不过是提供了一个表达郁闷的理由。工资差距拉大,收入比重降低,20年来,民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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