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和谐征收 阳光规范操作

   2023-09-13 互联网2320
核心提示:县委县政府12月6日召开房屋征收培训动员大会后,日前,记者就如何阳光、依法、和谐征收采访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斌。朱

   县委县政府12月6日召开房屋征收培训动员大会后,日前,记者就如何阳光、依法、和谐征收采访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斌。朱斌表示,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房屋征收管理的“一个意见十项制度”, 突出公示环节、规范执行环节、强化监督环节、严格问责环节,真正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突出公示环节。房屋征收过程中通过对初步核查情况、审核认定结果以及分户补偿情况、安置情况、审计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三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被征收人可以随时调阅本区域范围内所有征收补偿协议,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全过程公开透明。

   规范执行环节。严格按照“调查—核验—评估—签约—交房—安置—结算”的工作程序切实规范协议签订行为。建立县级补偿资金集中审批支付中心,征收项目的补偿资金统一划入“结算中心”账户,被征收人凭个人身份证件、征收补偿协议等结算要件统一到“结算中心”结算相关补偿费用,及时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和专项监察,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禁止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者采取中断供水、供电、供气、阻断通行等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

   强化监督环节。我县实行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一表式审核”模式,实现入户调查、证件审核、协议签订、补偿结算“一表式审核”,全过程公开,各环节运行前后牵制、相互监督、全程监控。协议签订结束后,将组织专门力量按一定比例对各区域协议签订情况进行抽查。此外,区域房屋征收指挥部在房屋征收现场设立举报信箱,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问责环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强监督检查,拓宽举报渠道,加大查究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干扰、阻挠、破坏房屋征收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征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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