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收入增幅16.2%、农产品涨价推动家庭收入增长13.4%。昨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686元,同比增长1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4656元,同比增长2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2%。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城镇。
人均工资达到10550元
前三季度陕西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都呈现两位数增幅,人均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达到10550元、3755元、542元和157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2%、19.3%、24.4%和11.9%。从收入的来源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是陕西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撑,两项收入占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95%。
低收入户收入增幅明显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省政府共拿出5亿元补贴低收入群体,近日还将在春节前拿出1.39亿元补贴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体。前三季度,陕西城镇居民按五等分组(即低收入组、较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较高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得到收入绝对值分别为5955元、9220元、12106元、13468元和24923元,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