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省今年在提高冬季供热价格的同时,也将同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费补贴标准。调整范围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共涉及155万人(户),其中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133万户。
本次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人均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600元提高到896元;城市低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200元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100元提高到200元。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主要是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其中城市低保户的取暖费补贴标准较原标准增加两倍;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费补贴标准较原标准增加一倍。在供热价格提高的同时提高取暖费补贴标准,旨在切实减轻居民的取暖负担。提高取暖费的新增资金部分基本都由省财政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