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综合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
2、负责拟订贯彻《国家公务员法》各项配套法规的实施细则;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考试录用、职务升降、职位任免、竞争上岗、轮岗、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
4、依照组织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的手续;
5、依照市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市政府任免人员的手续;
6、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全市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人事宣传、信息及《宝鸡人事》的编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