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外资企业)

   2023-02-10 互联网5800


(b)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c)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d)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e)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向北京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f)根据《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g)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5.11 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6.1 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6.2 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a)雇员结婚:人民币200元; 
(b)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200元; 
(c)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400元。 
(d)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100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a)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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