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2023-07-11 互联网2990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XXX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XXX

    四、 管理费用

    1. 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 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 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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