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2023-09-13 互联网2510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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