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2023-06-15 互联网2990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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