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2023-05-12 互联网3610

法定地址___;         法定地址___; 
邮政编码___;         邮政编码___; 
电话号码__;          电话号码__; 
电  传__;          电  传__; 
传  真__;          传  真__; 
电报挂号__;          电报挂号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能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签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乙:___(章) 
 (自治区、直辖市)__ 
市(县)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土地使用条件 
(宗地项目) 
 
一、界桩定点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日内,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用地者依图验明红线所标示座标的各拐点界桩。面积核定无误后,双方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告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请求重新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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