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日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月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第十六条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美元(港元等)与人民币的比价,以合同签定当天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
第十七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银行_____分行,帐户号_____。
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并建成了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资额达到总额的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