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技术交流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须尽快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佛山市无线电一厂负责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指导,直至该厂能全部掌握设备安装和装配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
上述工程技术人员在厂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由甲方负担,工资由乙方负担;必要时,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所属工厂交流技术,其所需生活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用中、英文书就正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1998年9月22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10年。任何一方如须延长本协议,则须提前半年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方得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AMEREX INTER
____省分公司 NATIONAL
____市无线电一厂 (H.K.)LTD
HONGKONG
_____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