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操纵价格
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俨然是此次被曝“涉嫌操纵”事件中最重要的主体。
经查实,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分别于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组织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商议制定《上海黄金饰品行业黄金、铂金饰品价格自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价格自律细则》”),约定了黄金和铂金饰品零售价格的测算方式、测算公式核定价浮动幅度。
执法人员依照《价格自律细则》中规定的测算公式以浮动范围制作了某商品测算价格及浮动范围表,经测算对比,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黄铂金饰品零售牌价全部落在测算公式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并且调价时间、调价幅度以及牌价高度一致。五家金店操纵了黄、铂金饰品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改委依法对这些企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处罚的主要是有关2011年11月1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召开的一个会议,讨论了相关产品的价格协调问题。”老凤祥方面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作为企业而言,对于《反垄断法》缺乏认知和了解,目前也已经认识到这个做法与《反垄断法》相悖,这次处罚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次教育和学习。上述人士表示,此次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操作更加规范,并坚持企业自主定价。
随即联系豫园商城方面未果;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文军的电话,直至截稿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资深法律人士赵占领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黄金首饰不属于价格法中规定的应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商品,行业协会无权制定指导价。
根据目前的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现有各种所有制会员单位226家,行业覆盖面达到85%左右,市场销售占有率达90%以上。据悉,每年缴纳6万元会费,即可成为这个协会的“会长单位”;而成为“副会长单位”,每年需缴纳的会员费为2万元。
两家企业公告认罚
老凤祥于昨日晚间发布相应公告称,2013年8月12日,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接到上海市物价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已于调查前主动停止该行为,且能够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行动,以及该行为性质和程度等因素,决定对上海老凤祥银楼有限公司从轻处罚,处以2012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323.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