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外汇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2023-06-15 互联网3050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 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 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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