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卖二手玩具、饰品、古玩……对于实体“格子铺”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只需每月支付很少的费用,就可以租用格子寄卖自己的物品。不过,如果“格子铺”开在微博上,是否觉得挺新鲜?昨日,网友“烟桥柳巷”在“东街口”论坛说,自己在逛微博时发现,一网友利用自身12万粉丝数的优势,将微博背景“分格”出租,每个格子20元,“我大概数了下,少说已经租出去了600个格子,相当于赚了上万元。” 别出心裁:微博搭建“格子铺” “猎豹浏览器”、“千尺看图”、“玩伴智能导游”……众多宣传广告罗列在网友“天才小熊猫”个人微博的主页上。昨日,网友“烟桥柳巷”说,“看了半天我才发现,这些不是微博背景,而是广告。” 进入“天才小熊猫”的微博页面,记者看到一则“招租信息”:“格子出租,一个小格子20元,可以用来放各种东西,有效期一年。”微博背景页面也不是常见的一整张图片,而是由大小统一的众多小格子组成的“格子铺”,其中不少格子已出租出去。“货架”上多是一些企业投放的软件类广告。此外,也有不少网友“入驻”,推广自己的微博账号,甚至发布征婚信息。在这些广告中,最大的占据了100多个格子,最小的也需数个格子。 网友“天才小熊猫”表示,目前已经出租了600多个格子。“虽然其中一部分格子是赠送的,但开业不到一个月,还是让我赚到了8000元。”不过,网友“天才小熊猫”解释,出租微博页面不仅仅是为了赚钱,也是为了“让生活更有趣”。因此,对于格子的内容,“天才小熊猫”会进行“比较严格的审核”。“药品类的广告坚决不上。” 争论焦点:租金收入归谁所有 对于“天才小熊猫”出租微博背景的做法,众多网友表示此举值得推广。但对于广告收入应归谁所有,有网友提出质疑:“天才小熊猫”将自己的页面用于经营性质,而页面的地址是新浪的,在新浪的“地盘”上,新浪是不是也有权向“天才小熊猫”收取“租金”。 对此,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表示,现行的《广告法》并未对此作出相关规定,只要微博平台负责人并未提出异议,且广告上没有法律禁止出现的内容,那么广告收入就应归用户所有。 随后,记者采访新浪微博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已注意到该现象,但“暂时不予置评”,认为“网友的做法不好干涉”。 □相关链接: 在2005年,英国威尔特郡一名21岁的学生亚历克斯图创办了一个名为“百万美元首页”的网站。他将网页以“每个像素售价1美元”的方式招商,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内,所有广告位全部销售一空,亚历克斯图因此轻松赚到了一百万美元。




